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最新新取保候审司法解释

最新新取保候审司法解释

2021-12-31 19:4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2-31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确保取保候审的正确适用。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第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暂停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严禁变相放纵犯罪。第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金或者支付保证金。同时取保候审的,不得保证金。决定机关应当按照保释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风险、案件的情况、性质、刑罚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金额。第六条保释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第七条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指定的银行设立保释候审保证金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收取保释候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支付。第八条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送达取保候审人和提供保证金的单位,并责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向执行机关核实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后果。第十条被保释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并与有关材料一起提交决定机关。第十一条决定机关发现被保释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并与有关材料一起提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第十二条被保释候审人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被保释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时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并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收保证金。第十二条被保释候审人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后,执行机关应当没收保证金。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保释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不接受本决定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后五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审查。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审查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经过期或者审查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第十六条保证人取保候审的,被保释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有关情况。第十七条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保证人不接受本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保证人没收保证金条件》后五日内向保证人提起书面没收保证金的决定。第十一级以上述决定的,可以没收保证人的,应当在审查后七日内向保证人提起。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保释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支付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第二十条保释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作出终止保释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释候审决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情况。第二十一条被保释候审人在保释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在终止保释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保释候审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决定。继续以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金额,不再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受案机关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的决定的,原取保候审应当自动解除,不再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规定将保候审人民法的有关没收候审通知被告人。第二十六条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拦截、分配、挪用或者挪用保证金。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没收或者退还保释保证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规定,保证人和保证金只能择一使用,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的方式缴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不得中止案件的审理。如果保证人没有及时汇报犯罪嫌疑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将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是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律师普法更多>>
  • 最新刑拘转取保候审办法
    最新刑拘转取保候审办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2020.01.30 261
  • 二审新证据的最新解释
    二审新证据的最新解释

    二审新证据的最新解释: 1、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2、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

    2022.04.15 1,634
  • 最新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最新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最新集资诈骗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2020.11.27 179
专业问答更多>>
  • 取保候审最新规定取保候审

    最新的取保候审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三、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应当采取保候审等其他条件,以免

    2021-11-09 15,340
  •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最新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一)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

    2022-08-09 15,340
  • 2019年最新取保候审法表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证正确适用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

    2022-04-01 15,340
  • 最新取保候审条件

    取保候审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

    2022-04-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取保候审司法解释 01:16
    取保候审司法解释

    大家好,我是110咨询网的特约律师张神兵。司法解释上取保候审一般是指侦查机关要求或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关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一般适用于对犯罪行为较轻,不需要拘留或者逮捕

    2,547 2022.04.12
  • 介绍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 01:15
    介绍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介绍贿赂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介绍贿赂”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并且,司法解释规定了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

    2,187 2020.12.23
  •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 01:15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

    863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