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外交代表执行刑事管辖豁免都是怎么规定的

外交代表执行刑事管辖豁免都是怎么规定的

2022-11-03 15:2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3回复

专业分析: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的规定是这样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条规定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证和便利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以及外交人员执行职务,而给予其一种特殊权利和待遇。这种特殊权利和待遇是各国之间按照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根据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协议,相互给予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证和便利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以及外交人员执行职务,而给予其一种特殊权利和待遇。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一般指的是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但是,在另一方面,外交代表不因其对接受国管辖所享之豁免而免除其受派遣国之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是什么意思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是什么意思

    1、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 2、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

    2020.09.22 954
  • 什么情况下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什么情况下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外国人在我国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该犯罪行为属于可被豁免的范围内。对于被刑事管辖豁免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可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

    2020.10.10 314
  • 什么情况下外交代表免受刑事管辖豁免
    什么情况下外交代表免受刑事管辖豁免

    外国人在我国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该犯罪行为属于可被豁免的范围内。对于被刑事管辖豁免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可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

    2020.09.25 125
专业问答更多>>
  •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是怎么规定的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的规定是这样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条规定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证和便利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以及外交人员执行职务

    2022-10-14 15,340
  •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是什么意思?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规定,外交代表享受国家刑事管辖豁免。在外交实践中,对于违反国家刑法的外交人员,由于他们不受司法管辖,在国家一般不提起诉讼,不由司法部门判决,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在国外

    2021-10-22 15,340
  • 外交豁免权是免除刑事责任吗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

    2022-08-20 15,340
  • 司法管辖豁免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2007年5月22日

    2021-10-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00:51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1,880 2022.04.17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437 2022.04.17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1,88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