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构成单位受贿罪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单位受贿罪: 1、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怎么样构成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
2020.10.02 93 -
怎么样才会构成单位受贿罪?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单位受贿罪: 1、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2、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客观方面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2020.06.26 67 -
单位犯受贿罪会怎样构成?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条件是: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
2020.10.13 168
-
单位受贿构成受贿罪么
单位受贿罪构成: (1)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客观方
2023-01-31 15,340 -
单位受贿罪怎么构成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
2023-08-09 15,340 -
单位受贿罪构成?
单位受贿罪构成: (1)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客观方
2023-08-08 15,340 -
怎么样才会构成单位受贿罪
是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主要看是否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是否达到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22-03-12 15,340
-
01:09
单位受贿罪怎样判刑
如果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构成了单位受贿罪。本罪的主体只能是下面几个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单位受贿罪主要有
1,272 2022.04.17 -
01:24
单位受贿罪怎么判
我国法律规定,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则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别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影响量刑的因素较多。 单位受贿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单位受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其刑事
501 2022.04.17 -
00:58
单位受贿罪判几年
如果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向他人非法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犯罪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单位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单位受贿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79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