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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管理工作,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施工

2021-10-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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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回复

专业分析:

1、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项目经理部能否正常运转,首先是项目经理的人选问题。选择谁担任项目经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需要,不同的项目需要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领导才能、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等各方面的才能。组织机构设置的目的是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功能,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达到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因此,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合理安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高效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建设项目管理成功的组织保证。首先,要建立能够完成管理任务,方便项目经理指挥,自由运行,高效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目的是提供建设项目管理的组织争议e,良好的组织机构能够有效地完成建设项目管理目标,有效地应对各种环境的变化,形成组织能力,使组织系统正常运行,产生集体思想和集体意识,完成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2、建设项目质量管理(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了全面系统地落实质量工作,首要任务是建立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企业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手册,制定质量方针。具有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检查性。(2)人.材料.机械控制。人是品质的创造者。质量控制要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控制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建筑工程中,对材料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机械是实现施工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项目不可或缺的因素。对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有直接影响。因此,选择。使用机械设备很重要。(3)控制施工环境和施工工序。在项目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的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工作场所、工作面等。因而,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品质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尤其是工地环境,应建立文明施工环境,保证物料堆放有序,道路畅通无阻,为确保品质和安全创造良好条件。施工工序是形成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为了将工程质量从事后检验转向预控,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必须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应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统计、分析工序部分检验的数据,判断工序整体质量是否稳定。3、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建设项目的成本是指以建设项目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建设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劳动者必要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和货币形式。随着建筑工程管理在建筑行业的逐步普及,工程造价管理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已经得到应用。可以说,项目成本管理已经成为建筑项目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主要标志,因为它能体现建筑项目管理的本质特征,能体现建筑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能提供衡量建筑项目管理业绩的客观尺寸。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所谓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所有活动,通过具体控制生产因素,减少或消除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不发生事故,保证建筑工程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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