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关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修订稿新规

关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修订稿新规

2022-09-19 16:0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9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律师普法更多>>
  •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

    2020.10.10 803
  •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

    2020.06.02 1,165
  • 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是什么
    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是什么

    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其中,职业健康监护是指以预防为目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从而发现早期健康损害的重要措施。职业健康

    2020.12.03 5,057
专业问答更多>>
  •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一)拟从事接触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温、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

    2022-09-09 15,340
  •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一)拟从事接触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温、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

    2022-09-10 15,340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修订稿)中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体检结果报告和总结报告,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要列出名单,一并交用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报告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

    2022-09-10 15,340
  •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十六)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资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2022-09-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上海健康证办理 01:09
    上海健康证办理

    上海健康证办理如下: 1、办证大厅:交费、领取体检表; 2、用正楷字在体检表的上下两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工程; 3、体检室:照相、体检; 4、X光室:胸透; 5、计划免疫科:打麻疹疫苗; 6、抽血窗口:抽血化验; 7、办证大厅取证:体检

    4,838 2022.04.18
  • 深圳健康证办理 01:08
    深圳健康证办理

    深圳健康证办理流程如下: 1、办证大厅:交费、领取体检表; 2、用正楷字在体检表的上下两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工程; 3、体检室:照相、体检; 4、X光室:胸透; 5、计划免疫科:打麻疹疫苗; 6、抽血窗口:抽血化验; 7、办证大厅取证:

    4,570 2022.04.18
  • 生命健康权属于谁 00:51
    生命健康权属于谁

    生命健康权属于自然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生民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生命健康权,是

    1,441 2022.05.11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