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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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根源和基础的问题,但我看很多人把这个问题聊得非常复杂,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用一句话就能基本概括,那就是:只有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才会产生刑事责任。这个犯罪包含了故意犯罪,以及法律有规定的过失犯罪。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所谓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是过失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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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为人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有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必须有人告诉到法院才追究的,如果没有人告诉,或者虽然有人告诉,但后来告诉的人又不告诉了,法院也就不再追究。 5、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即没有了科刑的对象,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也就不必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下列情况行为人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有效期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有些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有人告诉法院才能追究;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死亡,即没有科刑对象,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无需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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