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持械的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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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持械的认定为:关于“械”的具体含义,有采扩大解释,如“械”即器械,是指具有杀伤力可造成伤害后果的任何工具;亦有采限制解释,将“械”理解为凶器,如匕首、刮刀等治安管制刀具和枪支、铁棍、木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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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为: 1、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寻衅滋事罪持械具体量刑要根据案件情节综合分析确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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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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