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3:01:16 298 人看过

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既遂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既遂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既遂的刑事责任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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