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合同仲裁裁决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或者携带起诉状、仲裁裁决书、身份证、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仲裁裁决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仲裁主要特点
1.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2.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5.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处理不服的合同仲裁裁决书
440人看过
-
仲裁决定和仲裁裁决的不同有哪些?
127人看过
-
解决仲裁裁决不服的方法
368人看过
-
仲裁有哪些判决方式
89人看过
-
不服仲裁裁决的救济方式包括什么
184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服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182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法律上,解决仲裁裁决不服的方法有哪些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30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算起。如果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
-
处理民事仲裁裁决不服的方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06事实上,如果您对仲裁结果或裁决不服,您有权向法院提起上诉。首先,如果您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劳动者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裁决不公正,您也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撤销裁决。关于仲裁结果不服时如何上诉的问题,我国实行一裁二审制度。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您可以选择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从立案开始算起,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基层法院将处理您的案件。如果对基层法院的判决
-
如何处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01、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算起。如果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就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
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有哪些法律依据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6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是作为案件的原告,后起诉的一方作为案件的被告,双方同时起诉的情况法院应该合并起来进行处理。
-
仲裁裁决书送达方式有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作为劳动仲裁的结案方式,存在着相同的地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在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将不予受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