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哪些规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21:01:20 325 人看过

一、根据劳动法哪些规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4.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经济补偿金要交税。个人的该项收入可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按照该计税项目所适用的税率来缴纳个税,即与工资、薪金的收入合并,一起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其它。

三、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仲裁时效

经济补偿金有时效性。如果单位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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