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刑事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7:57:19 284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属于刑事处罚?

违反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存在相关刑事犯罪被人民法院采取了有期徒刑等相关判决的情况之下,就是属于刑事处罚。

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如某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这种情况也属于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如果某行为人虽曾到司法机关的追诉,但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因而人民法院决定免予刑罚处罚的,则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同样,如果检察机关对上述情况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予起诉的,也不在“受过刑事处罚”之列。为什么每次来短信都要响两遍呢每种犯罪的刑事处罚是不同的,但有共同点,即达到刑事责任能力

不满14周岁的公民犯罪不受处罚,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在14周岁至16周岁间,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间。16周岁后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但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是一部分的原因。法律上还有别的一些法定情节可以免除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种情况属于刑事案件
    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一、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
    2023-03-06
    17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刑事拘留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属于刑事拘留的情况是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以及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
    2023-05-31
    12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一、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刑罚方法包括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刑罚方法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根据相关规定,刑罚的种类包括有主刑和附加刑两个部分,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附加刑的分类有几种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三、刑法主刑的种类有哪些刑法主要的类型有拘役、管
    2023-06-24
    265人看过
  • 免于刑事处罚有什么情形
    免于刑事处罚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
    2023-04-28
    28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一、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单位即时报告县劳动保障局,填报《工伤性质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经劳动保障局和社保局通过调查核实后,将工伤性质认定有关材料报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工伤性质。1、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
    2024-01-25
    396人看过
  • 一般刑事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一、一般刑事拘留属于什么处罚刑事拘留不是一种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经调查确实构成犯罪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二、刑事拘留会有案底吗当事人被派出所刑事拘留之后是不会有案底的,因为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并不代表当事人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转交由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时认定有罪的话就会留下案底的。刑事拘留不会有案底的。刑事拘留不等同于刑事处罚,本质上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因此不会留下相应的案底,是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才能生成。因此刑事拘留是不糊留下相应的刑事案底的。只被刑事拘留是不会留有案底的。案
    2023-06-15
    348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二套房的情况?
    一、什么情况属于二套房的情况?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三种: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1、认房:看买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已经有了登记信息。2、认贷:看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3、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既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也看贷款情况。①既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房记录,购房算首套房;②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房算二套房。注: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4、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管贷款情况。①名下无房产,购房算首套房;②名下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算二套房。5、认贷不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只看贷款是否结清,不管名下房产情况。①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算首套房;②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算二套房。二、什么情况不属于二套房1、首套房是全款购买的,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不属于二套房。2
    2024-02-05
    221人看过
  • 被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具体情况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免于承担刑事处罚:(一)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被依法认定为非犯罪行为的;(二)该犯罪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过特定形式的大赦令宣布,对其进行免受刑罚追究的部分或全部;(四)在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况下,遭受犯罪侵害者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的;(五)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死亡的情况下;(六)其它法律所规定的由于其他原因而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06
    39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什么情况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2023-08-08
    221人看过
  • 不属于肇事逃逸是什么情况?
    以下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3、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等。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情行以下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二、交通事故的逃逸行为有什么以下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
    2023-06-25
    483人看过
  • 打架斗殴属于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一、打架斗殴属于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打架是否刑事责任,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情节轻微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进行治安拘留。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轻伤以上,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根据打架斗殴处罚条例内容看出,打架斗殴就是犯法的,不管是给谁造成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的法医来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二、
    2023-04-28
    379人看过
  • 打架斗殴属于什么刑事处罚吗
    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2023-04-14
    171人看过
  • 袭警属于刑事罪吗,有什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袭击警察,这种行为属于妨碍警察公务违法行为,属于刑事罪,如果袭击警察,并且导致警察收到伤害,根据我国法律里面的相关规定,应该对行为人在6个月到三年有期徒刑之间来判刑。另外,认定行为人妨碍公务的前提是,在犯罪的时候,警察确实是属于依法执行公务。如果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警察没有在执行公务,这时候袭击警察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
    2023-06-23
    341人看过
  • 缓刑属不属于刑事处罚制度?
    对于犯罪分子所适用的缓刑一般是不属于刑事处罚的,其仅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缓刑是对已经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为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而是进行考察,期满后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措施。缓刑制度的优点和范围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由于缓刑没有关押罪犯,有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至于出现监狱化后很难适应社会的状况。缓刑制度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中最富有促进机制的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23-08-12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判处拘役的刑罚属于什么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9
      有期徒刑拘役并处吗? 随着刑事司法中同一犯罪人被同时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现象不断的出现,虽然目前的立法并未明确应予以如何执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就此问题曾多次作出过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1年7月27日在《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对新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前罪所没有执行完的管制。对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因发现判决时没有
    • 肇事逃逸什么情况下属于治安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1
      肇事逃逸治安处罚如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肇事逃逸只要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逃逸方仅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就不会构成犯罪。
    • 免于刑事处罚被判处刑罚的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于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
    • 收容属于刑事处罚情况应该是哪些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 免于刑事处罚如何办?哪些情况免于刑事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2
      免于刑事处罚的刑法性质: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