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执行工伤认定的,应当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的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必须执行。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法官可以移送执行员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案件,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复核,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更正;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限期执行,也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复核。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理由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步:接到执行申请或者转移执行的,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人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执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可以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应当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执行: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保证金;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为了迫使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财产或文件,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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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笔录是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对有关情况所作的记录。 通常在执行公务时由执法人员制作和填写,作为执行过程的证据和资料,供司法机关参考。 执行笔录的内容可能涉及案件的细节、执行过程、当事人陈述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执行笔录应当真实、准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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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企业不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应该怎么办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8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 3.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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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在什么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企业工伤鉴定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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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进行工伤认定时如何应对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222009年3月,我与一家服装公司签署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去年8月,我在工作中受伤,治疗费用高达4万余元,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然而,服装公司一直未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我为工伤,导致我至今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现在,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服装公司赔偿我的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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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中的工伤怎么进行工伤认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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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进行工伤认定处理措施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232009年3月,我与一家服装公司签署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去年8月,我在工作中受伤,治疗费用高达4万余元,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然而,服装公司一直未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我为工伤,导致我至今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现在,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服装公司赔偿我的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