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如何申请终结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06:12:27 408 人看过

一、原告如何申请终结强制执行?

需要写一份终结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法院进行终结。

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即应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这叫做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程序,而是因发生特殊情况而无法或者无需执行,不得不结束执行。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和终结裁定的生效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人还需负担以下几项的费用: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什么?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执行立案条件是

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身份证明;

4、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案外人异议

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n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n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n(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n(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n(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n(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n(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n(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n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n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申请强制执行要几天通知原告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几天通知原告不需要通知原告,而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立案后,承办法院一般会在三天内通知被申请人(被告)。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
    2024-02-07
    73人看过
  • 如何应对被终止的强制执行申请
    一、如何应对被终止的强制执行申请被终止的强制执行申请后是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1.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2.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二、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
    2023-06-16
    197人看过
  • 二次强制执行申请:如何申请二次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有:一、申请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申请执行仲
    2023-12-13
    122人看过
  •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一、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先由申请人出,最后由法院裁量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而且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书或者调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一般强制执行多久才知道结果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结果,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
    2023-09-23
    166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拘留要原告找人吗
    一、强制执行申请拘留要原告找人吗(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二)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二、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
    2022-06-12
    158人看过
  • 原告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钱吗
    要钱,需要缴纳“申请费”,但应由被执行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应缴纳“申请费”,根据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如下: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强制执行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并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
    2023-04-21
    195人看过
  • 民事纠纷结案后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原告去吗
    一、民事纠纷结案后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原告去吗?原告可以去,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二、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三、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1、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定主要有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调解协议确认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等。2、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3、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
    2024-01-21
    460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未收到执行结果,如何解决?
    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执行到钱要结案的,应当让人民法院终结执行。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此,被执行人实在没有钱的,可以让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别人欠钱不接电话找不到人咋办即使债务人找不到,债权债务关系也不会消除。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
    2023-07-08
    289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终结后多久开庭审理
    一、申请强制执行终结后多久开庭审理强制执行是不需要开庭审理的,申请执行人递交了材料以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会直接通知被执行人进而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立案后,执行庭一般要立即执行,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谁可以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其诉讼代理人等人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则由其继承人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023-08-06
    364人看过
  • 强制执行终结裁定书效力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终结裁定书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第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2023-06-11
    440人看过
  • 被告上诉期间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被告上诉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自己有强制执行权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强制执行。一、拆迁是由政府申请法院执行吗?如果当事人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既不复议也不诉讼,拒不搬迁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配合拆迁则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直接走拆违流程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
    2023-03-06
    100人看过
  • 能不能申请终审强制执行
    一、能不能申请终审强制执行终审判决后在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有查询和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方法: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
    2024-01-16
    395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错误执行造成当事人或案外人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内设国家赔偿办公室,是国家赔偿的内部业务承办机构,并对外以人民法院名义作出决定。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对执行有异议,填写执行异议书递交至法院。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1、立
    2024-01-15
    252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终结后恢复执行时效多长时间
    一、申请强制执行终结后恢复执行时效多长时间强制执行后一般两年后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哪些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
    2023-09-01
    4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终结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6
      申请人:市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终结(2010)川执字第号执行通知书裁定的执行。 申请事实与理由事实: (一)2010年8月30日市人民法院以(2010)川民初字第号判决书作出判决: 一、被告市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借款人民币673648元。 二、诉讼费用人民币10536元,由被告市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负担。 (二)2010年9月
    • 如何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强制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4
      强制执行申请范文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出生,住咸阳市某区某镇某村107号。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79年12月13日出生,住在咸阳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请求: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4)咸民终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2、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廊坊市
    •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
    • 申请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申请强制执行手续: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申请拘留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1
      根据《》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