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是一种选择性罪名,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理解的差异,在罪名的确定上不一致,有损于法制的统一和裁判文书的权威,应予以规范。所谓选择性罪名是指包含数个互相联系的有关不同行为或对象的亚罪名。我们知道确定罪名的依据是犯罪的构成要件,因而选择性罪名的实质就是犯罪构成某些要件(主要是犯罪客观要件)的选择运用。选择性罪名的特殊性决定,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某些选择构成,就构成某亚罪名,适用并列罪名必须具备相应的选择构成。如果实施一个符合犯罪构成的甲事项,兼而实施另一个乙事项,但乙事项不符合犯罪构成,则只成立甲事项确立的罪名,乙事项一般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持有和使用是两个互相连锁,不同性质的行为,从实际情况看,凡使用假币必先持有假币,即使用行为包含着持有行为,但持有并不一定会使用。因此,当已使用的假币超过起刑点,而未使用的假币未达到起刑点的,应认定为使用假币罪;已使用与未使用的假币均超过起刑点的,应认定为持有、使用假币罪;已使用的假币未达到起刑点,而未使用的假币超过起刑点的,和已使用与未使用的假币均未达到起刑点,但总面额超过起刑点的,应认定为持有假币罪。对于犯罪数额,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应以使用和未使用假币的总面额计。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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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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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持有假币罪可以?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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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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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假币罪与持有和使用假币罪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 1、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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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使用假币罪和持有假币罪?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0构成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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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持有、使用假币、金融票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方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7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明知是就一般意义而言,是指明明知道。但具体各个要求明知的犯罪,由于其具体内容和认识对象的不同,对主体的明知程度和范围的要求也不能完全一致。例如,对于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根据《两高》的解释,“……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该罪的明知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