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的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30:21 269 人看过

1、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主张股东资格的证据五花八门,既有实际出资证明,也有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

裁判机构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依《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证据包括八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因此,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并非仅限于书证,更非简单地局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

2、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

(2)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因此,股东资格的认定核心是出资合意+出资行为。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

3、风险提示:

(1)一些公司的投资人、领导层人士,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自称自己是公司股东,公司内部也都承认其身份地位,他们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也有发言权和决定权。但实际上,在工商部门查档的时候却发现股东资料中并没有将他作为股东身份进行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这类人实际上并非股东。

(2)投资人作为发起人缴纳注册资本,必须要在投资协议中约定自己是公司股东,确定自己的名字需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信息中也应该录入自己的身份材料。

(3)投资人向某公司注册后,并不代表自己就理所当然地具有了法律上所认可的股东身份,因此投资人在注资后必须要求公司出具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具有公司的股东身份并及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投资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自己是股东并有权行使股东权利的,法院会要求投资人举证自己是股东,若投资人无法拿出投资协议(或发起协议)、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基本资料进行证明,那么在公司否认其股东身份的情况下,投资人会因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不认可投资人具有股东身份而败诉。在法律不认可的情况下,发起人缴纳了注册资本、投资人向公司注册,顶多算是借钱给人开公司。

(4)如前所述、在诉讼中,若要确认自己是公司股东或享有股东资格,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档案中的记载是最直接有效地证据。除此之外,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收取公司的盈余的证据,也可以较为有效地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谁应该是确认股东资格的被告
    确认股东资格的被告是谁?当事人因股东资格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的,而不是相对于个人的,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在内部经营中具有现实意义以及公司的管理,所以公司应该是被告。只有这样,法院才能依法审理案件,保护股东的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分期缴纳出资的,可以不缴纳出资设立公司,仍具有股东资格。也就是说,股东出资与股东资格可以分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也规定了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了符合股东资格和股权外观的,即使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应当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股权归属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的,应当证明下列事实之一:已依法向公司缴纳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公司股权,不违
    2023-05-02
    149人看过
  • 关于股权确认与股东资格确认的区别是什么
    1、股权是以百分比表示,股东是以名称表示(自然人或单位);2、确认一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能确认这个股东的资格。一般认为,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五大证明。(1)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称为公司的“宪法”。章程是判断股东身份和股权的重要标志。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并规定“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2)股东名册
    2023-04-13
    48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要求依法确认公司的股东资格
    2003年4月,小李和哥哥李某某及黎某合伙经营着湖北省利川某煤矿,三人所占该矿份额分别为76.5625%、10.9375%、12.5%。后应煤矿管理机关的要求,煤矿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小李们以煤矿作为注册资本到工商部门注册了利川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事宜由侄儿经办。2003年至2009年期间,公司先后给小李支付了120万元利润分红,由于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侄儿十分信任,小李从未过问过公司注册情况。2010年因怀疑公司财务不实,要求对公司财务核实时,李某某及侄儿告诉小李说小李不是公司股东,之后小李到工商部门一查询,发现小李果真没有被登记为股东,两个侄儿却瞒着小李成了股东。2010年8月,小李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小李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并享有76.5625%的股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涉嫌刑事犯罪并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但后来又退回法院审理,法院终审认为小李不是公司的原始发起人
    2023-06-09
    173人看过
  • 股东出资确认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股东出资确认书格式是怎样的股东出资确认书编号:______________一、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住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元)五、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_________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核发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06-05
    46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资格确认的司法逻辑
    一、隐名股东存在的原因在我国的公司经营活动中,隐名投资大量存在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可分为规避法律型和保护私隐型两类。前者是指实际投资者出于规避法律的目的,如我国和其他相关法规对公司投资领域、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方面做了一定限制,从而采取名义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后者是指本来不属规避法律的投资,实际投资者出于私人种种原因的考虑,如保护私隐,财不外露等,不愿对外显示个人名义,而借用他人名义投资。二、隐名股东资格确认的司法逻辑隐名股东资格如何确认?寻找其司法逻辑是首当其冲的问题。综合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识,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实质说。这种观点认为,公司是资本企业,出资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对价,实际出资人有与公司建立股东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按照出资取得股东资格原则,实际出资人应确认为公司法律股东,应确认隐名投资者的股东资格。二是形式说。这种观点认为,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商法尤其注重外观性,名
    2023-04-04
    59人看过
  • 股东名册可否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公司法只是对《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和意义作出了要求,未对《股东名册》的定义和和格式作出界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在本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以便于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当股东与公司之间或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只是对《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和意义作出了要求,未对《股东名册》的定义和和格式作出界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在本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以便于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当股东与公司之间或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确认股东资格,以及为公司在工作中查阅股东情况及向股东发放通知等文件提供便利条件。司法实践中认定股东资格的参考标准有公司章程、实际出资、验资报告、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股东在公司中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等。一般来讲,在合法、规范并及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记载、登记机关的登记、股东名册的记载应当
    2023-06-09
    30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通过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办理股权交付和登记手续,也是当事人取得股东资格的一种方式。对于因股权转让人或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发生的争议,应坚持以股东变更登记为基本标准,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1.公司对股权转让有审核是否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公司对股权转让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2.若受让人已事实上承受了转让方的出资额,实际上已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但公司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应该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仅是对当事人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加以确认,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公司以及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不能对抗第三人。4.
    2023-04-26
    70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确定律师费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确定律师费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部分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一般说来,律师本人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业绩、可能提供的保障条件等都是影响律师费的重要因素。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用。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怎么收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证人
    2023-06-19
    244人看过
  • 确认股东会议无效可以恢复股东资格吗
    确认股东会议无效是否可以恢复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即属无效决议,利害关系股东可以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如果是关于股东资格方面的决议,进而可以恢复股东资格。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若只是违反一般的任意性规范,则可能属于可提起撤销之诉的情形。具体而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023-06-15
    163人看过
  • 确认股东资格应以谁为被告
    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以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够依法审理,维护股东的权利。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审查标准问题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东资格。即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可以分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又规定了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进一步明确如果符合股东资格及股权的外观形式,即使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应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已经依
    2023-06-18
    142人看过
  • 股权纠纷中如何才能确认股东资格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近年来,争夺股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裁判机构面对林林总总的证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八类。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并非仅限于书证,更非简单地局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股权保护水平是检验一国公司法治是否成熟、公正的试金石。而保护股权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明辨谁是公司股东。1、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窝里斗陋习以及“共苦容易同甘难”的社会现象的存在,我国近年来争股夺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扑朔迷离,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因此,如何认定股东资
    2023-08-16
    403人看过
  • 股权战争之股东资格确认规则是如何的
    一、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裁判要旨: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本院认为万*裕已经取得了**公司的股东身份。首先,万*裕已经向**公司实缴出资,万*裕打入**公司账户的510万元为出资款而非借款。其次,万*裕的股东身份已经记载于《**公司章程》,万*裕也以股东身份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本院认为,经法定程序修改的章程,自股东达成修改章程的合意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工商登记并非章程的生效要件,这与公司设立时制定的初始章程应报经工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有所不同。本案中,**公司的股东在2008年8月10日即按法定程序修改了原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因此应于2008年8月10日开始生效,**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并未生效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股东的
    2023-04-05
    495人看过
  • 隐名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资格能获得支持吗?
    A、B、C三人与甲约定,A、B、C以甲的名义投资10万元,与乙、丙、丁成立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A、B、C每年给甲冠名费5000元,甲则保证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按A、B、C三人的指示为意思表示。公司由于管理良好,回报甚丰,甲提出由其给付A、B、C三人10万元出资款,以求事实上取得股东权。A、B、C则请求法院确认其在公司的合法股东资格。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之争。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未被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等文件记载为公司股东,但是实际向公司出资的人。A、B、C三人为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显名股东是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显名的人,甲为显名股东。像本案中这类隐名投资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很普遍,司法实践中这方面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情况,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相继出台了一些指导意见、庭审纪要等规定以弥补立法上的不足
    2023-06-05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确认股东资格不存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司章程可以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根据上述规定,需经催告程序及股东会决议程序解除股东资格,并应注意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比例及排除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具体的持股数额、比例等争议而引发的纠纷。那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 怎样确认个人股东资格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6
      公司股东资格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认: 1、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的记载; 2、已经签署公司出资协议、出资、取得出资证明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或未订立协议,但实际以股东身份参与了股东大会等。
    • 确认股东资格,被告为谁?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一些问题的规定(3)》第21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资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与事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者参加诉讼。 第2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所有权归属有争议,一方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所有权,应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依法向公司出资或预约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二)转让或以其他形式继承公司所有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 股权纠纷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6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