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人的权利都有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18:33:06 289 人看过

一、破产债权人的权利都有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破产债权人的权利:

向人民法院依法申报债权;

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以及享有表决权。

但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二、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权利的行使规定是什么

1.申请权: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的权利;

2.协商权:预重整,即庭外重组过程中,与债务人、重组方等的协商权利;

3.申报权:债权申报的相应权利,也可以就遗漏申报的部分债权,进行补充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三、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什么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破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n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n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在法律上的定义
    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之间的差异在于,破产债权仅在破产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或者按照债务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清偿,或者完全不进行清偿。普通债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之间的差异在于,破产债权仅在破产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或者按照债务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清偿,或者完全不进行清偿。普通债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 破 产 债 权 范 围 与 普 通 债 权 范 围破产债权范围与普通债权范围是破产法中重要的概念。破产债权范围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由破产清算组负责受偿的债权,包括破产人的债务、破产人的出资、债权人的欠款等。而普通债权范围则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有合法享有的债权,无论是破产人的债务还是债权人的欠款,都应当受到破产清算组的受偿。破产债权范围和普通债权范围的区别在于,破产债权
    2023-09-13
    499人看过
  • 什么是专利权人?如何确定所有权
    热门城市:西湖区律师淮安县律师通化县律师名山区律师万全县律师惠南县律师南芬区律师涿鹿县律师你知道什么是专利权人吗?简单地说,如果申请获得专利,发明人可以成为专利权人。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对专利权人的理解应该更加严格。让我们来介绍一下I.什么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指能够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的类型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1,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发明家和设计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仅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便利的人员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视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023-05-07
    87人看过
  • 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
    一、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二、破产清算的程序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
    2023-04-28
    203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一、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二、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接受清偿。三、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债权,特别是涉及人身性质的债权大多不得强制履行。即使就财产债权而言,目的和内容不合法的债权、已届诉讼时效的债权都属于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四、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能依破产程序提出财产请求权,而不能对债务人提出有关债务的的民事诉讼,也不能要求法院个别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2、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而获得公平清偿,即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债
    2024-01-31
    190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实务要点
    一、债权人维权需要了解破产程序参与者的角色与地位1、法院破产程序的主导者。主导破产程序的进程,督导管理人工作,裁决破产程序的重大事项,裁决破产程序各方当事人的争议。2、管理人破产程序的关键角色二受法院指定从事具体清算或重整工作,居中立地位,维护债权人权益是管理人的应有职责,但管理人不是债权人的利益代表。依赖管理人可能不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3、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实际权益人和破产程序的监督者。债权人对破产财产享有请求权,对破产程序有监督权和知情权。4、债务人受破产程序救济者。债务人是破产财产权利的持有者,是债权人请求权指向的对象。在清算程序中,主体地位较弱;在重整、和解程序中,主体地位较强。二、破产程序中需要防范的可能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一)案件营理人指定缺乏中立性。利害关系人运用各种手段控制管理人的人选。后果:破产企业的资产清查流于形式,可能成为实际控制人逃废债务,洗钱的手段。严
    2023-02-28
    442人看过
  • 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不属于破产债权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滞纳金;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二、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
    2024-01-14
    6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确定不了债权人债权难以保障
    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职责权限,只有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的债权,才能发生债权申报的最终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之一是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二款规定,“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上述法律和规定,都是指债权人申请登记债权后,是否能成为债权人,最终参与破产程序,接受破产财产分配的受偿,都必须经债权人会议确定后债权才能成立。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无异议,债权才能成立。债权被确认,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程序,有异议的,申报该债权的债权人在收到不予确认债权通知后,可向人民法
    2023-04-26
    368人看过
  • 公司破产后债权如何还,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破产后债权如何还,法律如何规定的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及时申报债权。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2024-02-05
    197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特征
    确认破产债权的含义应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确认过程,是指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有权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确认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法律行为。狭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只是指有权主体依法确定和认可破产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行为。破产债权的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
    2023-08-16
    150人看过
  • 怎样确定抵押权人的债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怎样确定抵押权人的债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抵押权人的债权可在下列情形下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怎么申报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
    2024-01-27
    317人看过
  • 法律对要约人的权利是如何确认的
    法律规定的要约人主要是指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同时,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受要约人主要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相对人。一、构成要件是什么?要约是什么?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二、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
    2023-06-29
    343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权调整方案法规是如何规定破产债权的
    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到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破产重整计划中不做出明确规定,关系人会议很难通过该重整计划。所谓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削减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免除利息、将债权作价入股、股东股份减少等内容,重整计划对此必须明确规定。重整计划在对债权或股权做出削减时,应该对每一类请求权或权益类内的每一项请求权或权益给予同等待遇,但在不同性质及种类的债权或股权之间,可以有所差别。在特殊情况下,在不损害债权人共同利益前提下可以对某类债权人或股东做出让步,即不削减他们的债权或股权,如法国重整立法规定,重整方案规定的清偿期限或折减对两类债权人的债权不适用,即小额债权和为工资以及劳动合同产生的一切债权应立刻并不打折扣予以清偿。在重整过程中,如果存在某些债权人或股权人的债权或股权不因重整计划而受到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必须在重整计划中列明。重整人或债权人在指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在削减债权或股权的问题上,应
    2023-06-14
    195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的法律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据法律规定进入破产程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此时的企业法人就成为了破产债务人,或称破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此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债权人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取得对破产债务人的无财产担保债权的权利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破产债权人有权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债权人享有从破产财产中公平平等受偿的权利,但其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规定行使,不得个别执行、单独受偿。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而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除其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者外均属无效。破产
    2023-04-23
    462人看过
  •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权利人
    知识产权人是指我国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专利权的取得,是行政机关审查授予的。权利主体的确定相对简单。只需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即可。当然,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往往在没有司法审查的情况下生效。版权因创作而自动生成。著作权人可以提供与著作权有关的手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等,证明其独立创作的事实和完成时间,是否有禁止声明等。,并推导出作品的著作权人和相邻权人也包括法定授权证书。从内容上看,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构成,又称精神权和经济权。
    2023-05-0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破产债权如何确定,破产债权的确定原则是什么,破产债权的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公司破产债权的确认是破产程序的关键环节,只有经确认后债权人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力。那么破产债权如何确定呢。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
    • 破产债权的概念是什么,如何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确认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1、破产债权的概念:破产债权,除去行使别除权和抵消权之场合,经过申报、调查、确定以后,就可以接受清偿。在我国,破产债权仅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2、破产债权的确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
    • 债权人有没有法律上说的破产申请的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债权人有破产申请权,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破产后如何确保债权人利益?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01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
    • 如何确定有抵押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23
      在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的人破产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附担保的债权人实行担保权比行使债权请求权更为有利。担保债权人直接行使债权请求权时,其债权就可以直接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但是,有财产担保债权与破产债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为了确保有财产债权真正不属于破产债权,我们必须保证五种可能不会出现的情况。只有这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才是真正不属于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