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工伤退休人员旧伤复发就医的有关程序(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4:21:32 224 人看过

一、旧伤复发需要就医的鉴定程序

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工伤鉴定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

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3、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

二、就医程序

1、对经医院专家鉴定为旧伤复发并需要治疗的,由本人申请填写《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

2、企业保险科批准就诊医院及所需金额。

3、退休人员每个季度末凭《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诊历》、有效票据、复式处方到企业保险科审核结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伤残军人旧伤未复发不享受工伤退休金可低于工伤伤残津贴
    因公伤残军人程某转业至某银行济南分行工作后旧伤未复发,退休后,能否要求单位补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伤伤残津贴的差额呢?程某系伤残军人,伤残等级为二等乙级,2005年套改为因公伤残6级。程某于1985年至该银行工作。2010年12月,银行为程某办理了退休手续。经社保部门核准,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4744.96元/月。2011年7月14日,程某向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银行补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仲裁委裁决后,程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同时,该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因程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享受工伤
    2023-06-05
    265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谁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二、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5
    2023-05-05
    5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为:1、当事人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件后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或主管劳动部门的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六十日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和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4、办
    2023-07-04
    306人看过
  • 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哪些?
    一、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哪些?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转业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至10级工伤职工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属于转业后因旧伤复发并被认定为工伤,故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应当享受。退伍军人旧伤复发提出工伤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原在军队工作,因战
    2023-06-16
    155人看过
  • “旧伤复发”纳入工伤医保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通知指出,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统筹地区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病情危急时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在统筹区域以外发生工伤的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优先选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凡未在统筹地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的情况,并待病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凭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经办机构申请并经核准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因治疗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发生争议的,须凭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
    2023-04-22
    129人看过
  • 退休后工伤复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退休后工伤复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二、工伤复发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
    2023-04-28
    335人看过
  • 旧伤复发应该怎么样走工伤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
    2024-01-23
    97人看过
  • 关于工伤退休人员车祸后怎样赔偿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步骤一:报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步骤二:交警部门结案并出具事故证明,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一起到交警队结案。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1。明确双方的责任。小型交通事故不能细计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必须根据争取,因为这关系到交警对你的罚款和驾照是否吊销,有时还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到人,司机一般都有一定的责任,要争取的是责任的大小。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当今社会,人心难测,很多受伤者都会借机敲诈人。你必须检查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你不应该赔偿不合理的要求。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交警也不会要求你赔偿。审查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警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关于赔
    2023-08-06
    295人看过
  • 旧病复发工伤申请的办理程序
    如果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提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正式受理后会重新安排鉴定,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人。工伤申请事项因写什么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写明员工本人信息,所在单位以及从事工作内容。并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在受伤之后如何处理,需要真实填写。例如:工伤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申请方联系人:申请方联系电话: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工伤认定时间:年月日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某公司职工,于X年X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某岗位工
    2023-07-01
    232人看过
  • 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纳入基金支付
    老人员对象包括两类人群。第一类是2003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持《工伤证》或《工伤认定决定书》,经鉴定达到的,现仍与原单位保留关系,由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保费,或已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单位支付旧伤复发医疗费的工伤人员。第二类是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现由单位参照工伤管理的也可纳入。有关负责人提醒,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或改制的,由后继单位承担申报义务;用人单位破产、撤销的,由职工托管机构承担申报义务。经审核确认后,老工伤人员已经鉴定的,应提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鉴定结论继续有效;未作过劳动能力鉴定的,或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或伤情加重的,单位可按规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原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复查鉴定结论不到四级的,仍按四级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关检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结付。需要提醒的是,
    2023-06-10
    197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申报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旧伤复发申报流程若您需要提交在过去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资料,请先提供当时与之相关的工伤证明文件,比如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伤证书、表格类表格以及批准您享受工伤退休待遇的登记表格等。其次,若是申请者并未经历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流程,那么您需要填妥一张名为《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的文件,其中包含受伤时间、受伤过程以及您的治疗状况等信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文件定制了两份以备需要。然后,企业保险科将会组织相应医院的专家团队进行评审工作,他们会基于您以往受伤的部位进行全面评估,确认您曾经的伤势是否已经完全痊愈,是否存在旧伤复发的可能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2024-03-25
    499人看过
  • 关于工伤复发工资奖金有吗
    一、工伤复发工资奖金有吗有的1、劳动者发生工伤需要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所以单位要发工资和奖金。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认定范围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
    2023-03-25
    324人看过
  •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范围)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5、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
    2023-04-22
    364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试行:关于员工试用期后的工伤保险问题
    试用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作为家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初步的判断:首先,工伤发生地对上述计算标准是否出台了相关法规;其次,试用期工资是否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再次,试用期的工资是否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最后,试用期的工资是否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属应当在获得上述准确信息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计算标准。建议:向律师咨询后制定应对措施。【保险案例】王某于2006年5月到某私营企业打工,才干了不到一周,就因操作机器时不慎将手臂压伤。该企业在支付了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之后,就不再管了。王某找到单位主张相关待遇,公司称,
    2023-07-07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旧伤复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待遇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 旧伤复发属于工伤吗旧伤复发最高人民法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
    • 关于服刑人员保外就医的保障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09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保外就医:1、患有严重疾病、短期死亡危险;2、身体残疾残疾,难以照顾自己;3、老年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 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9
      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什么? 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转业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至10级工伤职工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属于转业后因旧伤复发并被认定为工伤,故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应当
    • 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谁出是否享受相关的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