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事案件管辖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9:30:26 306 人看过

经济犯罪大概有177种,主要分为四大类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但是有一些是有争议的,或者牵涉到多方面范畴的犯罪,因此以下统计只能做参考。

1、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97种)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种);

走私罪(10种);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4种);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5种);

金融诈骗罪(8种);

危害税收征管罪(12种);

侵犯知识产权罪(7种);

扰乱市场秩序罪(12种);

2、侵犯财产罪(共7种)

3、贪污贿赂罪(共12种)

4、其他贪利性犯罪(共61种)

危害国家安全罪(1种);

危害公共安全罪(4种);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种);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8种);

危害国防利益罪(2种);

渎职罪(1种)。

一、经济犯罪侦查程序

1、一周内受理案件,也就是初查;受案后一个月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会上网追逃,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刑事拘留的初始期限是三日,根据侦查情况最多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期,七日后必须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批准后逮捕期是一个月,到期可向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到期后可向再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如有需要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无限期延长;

4、最后的步骤就是提请起诉,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公诉至法院,检察院公诉的审查期是一个半月!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检察院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手段,如果退回补充侦查以后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个月,共可以退回两次!

5、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要求

1、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范围及立案标准

(1)走私假币案

立案标准: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

(2)虚报注册资本

2、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仲裁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
    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标的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3、特别管辖,是指对船舶执行时,以船舶所在港或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法院。4、共同管辖,是指同一执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的法院享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活动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两个或二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管辖冲突最终确定管
    2023-04-01
    370人看过
  • 出入境管辖的四类刑事案件
    出入境管理部门刑事案件管辖范围:一、骗取出境证件案。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三、出售出入境证件案。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一、偷越国(边)境人员证件罪怎么处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予立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或者给多次企图偷越国(边)填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给犯有其他罪行的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为索贿或者受贿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二、新刑法刑法规定出境证件罪既遂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
    2023-03-10
    372人看过
  • 11类刑事案件归口治安管辖
    假药案、食品案等今后要到治安部门报案此前由经侦部门管辖的11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食品、药品、农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从即日起将划归治安部门管辖。警方提醒群众,今后涉及相应刑事案件报案时,请与治安部门联系。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下发《关于调整全区公安机关部分刑事案件管辖的通知》,作出这一要求。据了解,这11种案件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假药案,劣药案,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有毒有害食品案,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侵犯著作权案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等。2005年,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治安部门办理管辖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自治区公安厅下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调整全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经侦部门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的通知》,将由治安部门管辖的11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食品、药品、农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划归经侦部门管辖。但是,从案
    2023-06-06
    397人看过
  • 刑警管辖多少种案件
    刑侦部门管辖《刑法》规定的案件(共119种)。一、银行卡被异地刑侦冻结没人联系我该怎么办如果当事人的银行卡被异地刑侦冻结,首先需要联系银行,了解相关的情况,看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冻结的,可以联系冻结的机关。如果能够提供与案件无关的证据的,可以向冻结机关提出异议,审查核实后如果发现是无关的,就会解除冻结。二、立案后抓不到人怎么办如果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案件不会撤销,直至抓获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需要指出的是,
    2023-04-01
    328人看过
  • 经济类刑事案件判刑多少年了
    一、经济类刑事案件判刑多少年了经济类犯罪有多个罪名,如果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经济类案件的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经济类案件能够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
    2023-10-08
    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一、立案管辖包括哪些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立案管辖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6-03
    13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案件的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引言:级别管辖,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分四级,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三、案件有以下三类: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有四类:(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第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复审请求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第二,对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他人请求,宣告被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第三,其他请求人对宣告维持原授予的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第四,强制许可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海关处理的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扣押决定
    2023-06-06
    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一、涉外刑事案件有什么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2023-06-23
    204人看过
  • 经济类刑事案件包含什么罪名
    一、经济类刑事案件包含什么罪名?1、伪造货币罪;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4、持有、使用假币罪;5、变造货币罪;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8、高利转贷罪;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1、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2、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罪;15、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7、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18、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19、违法发放贷款罪;20、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21、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22、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23、逃汇罪;24、骗购外汇罪;25、洗钱罪。26、集资诈骗罪;27、贷款诈骗罪;28、
    2023-04-20
    297人看过
  • 经济类案件会被判刑吗
    1、经济类案件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就有被判处缓刑的可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规定、且会被法院量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只有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之下,才可以被执行缓刑。对于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必须要遵守现行法的规定,否则有可能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2、缓刑考验期的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2023-02-17
    225人看过
  •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管辖权
    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为了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实际,研究修订了《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一、境外刑事证据如何收集中国内地公民在境外的犯罪,往往需要内地侦查机关委托境外侦查机关代为调查。代为调查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有深厚的法理基础以及实践基础。一方面,我国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在面对侦查机关跨地区调查取证的问题上,就允许代为调查。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2014年7月2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跨地
    2023-03-10
    350人看过
  • 刑事侦查局管辖的案件有多少种
    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自1998年10月以来共制定了四个规定,分别是《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号)、《关于计算机犯罪案件管辖分工问题的通知》(公通字[号)、《公安部关于调整部分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管辖分工的通知》(公通字[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公通字[号),根据上述规定及刑法的修正案,部门管辖《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放火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2、决水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3、爆炸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4、投放危险物质案(《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条、第2条,取消投毒罪罪名)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6、过失决水案(第115条第2款)7、过失爆炸案(第115条第2款)8、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
    2023-01-14
    476人看过
  •  民事案件管辖类别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和流程。管辖种类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裁定管辖。流程包括原告起诉、法院受理、被告提交答辩状、决定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宣告。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依据法律规定而确定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2.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所作的裁定确定的管辖,即裁定管辖。具体有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民事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
    2023-09-08
    198人看过
  • 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类型
    (一)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除法律特别列举以外,其他所有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制度。一般地域管辖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在原告应被告原则基础上,作出的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这样规定的主要原因地:其一,遵循了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原则。其二,基于上述情况,当然也就便于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其三,适应了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域性特点。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在管辖上有两种结果:一是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二是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则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即出现共同管辖。(二)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我们要分析特殊地域管辖的两种形式:其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
    2024-05-0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管辖企业经济犯罪的种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5
      一、高管经济犯罪类型二、公司经济犯罪类型(一)金融业务中的犯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伪造、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出具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 刑事诉讼的种类与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职能管辖 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
    • 经济类犯罪种类较多,刑法对经济案件的处罚标准,经济犯罪如何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
      经济类犯罪种类较多,不同犯罪刑罚不同。 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高利转贷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 什么是属于经济类刑事案件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7
      经济犯罪主要分为四大类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经济类刑事案件的定罪分为以下几种: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假药罪; 3、生产、销售劣药罪;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7、生产、销售不符合
    •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1、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 2、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