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食用莴笋会引起夜盲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7:24:41
83 人看过
莴笋又叫莴苣、莴菜、苣笋、香乌笋、千金菜,是夏秋高温季节主要蔬菜。其口感爽脆,淡绿清香,老少皆宜。
中医认为,莴苣味苦、性寒,有益五脏、通经脉、坚筋骨、白牙齿、开胸膈、利小便等功效,可治疗高血压、慢性肾炎、产后乳汁不通等症。
通常人们食用莴笋的茎,其实,叶同样可食,且营养价值要高于茎。叶中维生素C含量是茎的4倍,胡萝卜素含量为茎的近6倍,蛋白质、糖、铁等含量也都高于茎。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莴笋中还含有莴苣素、乳酸、苹果酸、天门冬碱、琥珀酸、甘露醇等。莴笋的浆液十分丰富,味道清新,略带苦味,能刺激消化,增加胆汁分泌量,刺激消化道各器官蠕动,有助于增进食欲。
莴笋中含有较为丰富的尼克酸,被认为是胰岛素的激活剂,糖尿病人适当食用,有助于改善糖代谢功能。莴笋中含钾丰富而钠含量低,适于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食用,有助于降低血压。另外,对肾炎水肿病人亦有好处。莴笋叶中含较多的菊糖类物质,有镇静、安眠的功效。
莴笋是一种美味可口的蔬菜,其茎鲜香脆嫩,可生食、可熟食,可凉拌、可烧、可炒、可烩,也可加工腌制酱菜、泡菜等。如:莴笋炒肉丝、凉拌笋丝、笋叶拌豆腐、酸辣莴笋等。莴笋叶清香微苦,同样可炒可凉拌。莴笋叶洗净蘸甜面酱食用,别具风味。也可将莴笋叶洗净挂面糊油炸,外焦里嫩,松脆可口。
莴笋虽然好吃,但也不可过多食用,否则会引起夜盲症。另外,脾胃虚寒者不宜多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避孕药会引起癌症吗?
463人看过
-
前天过量食用鲎会怎样
261人看过
-
过量喝浓茶就会引起氟中毒
135人看过
-
隔夜成毒!慎食隔夜食品
302人看过
-
医疗过程中的意外和并发症引起的纠纷
209人看过
-
食品监管存在盲区牛肉膏身份合法用途用量失控
38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抑郁症会不会引起刑事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9抑郁症和焦虑症是精神病的一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要经法定程序鉴定。 《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
-
精神分裂症会不会因工作引起?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精神分裂症是指在各种不同原因(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人的精神活动发生分裂,即人的思维、情感、意志行为之间互不协调,患者对正常事物产生歪曲的理解和认识,行为荒诞怪异,脱离现实。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的规定,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均为内源性精神病,发病主要决定于病人自身的生物学素质。在工伤或职业病过程中伴发的内源性精神病不应与工伤或职业病直接所致的精
-
-
-
工伤引起并发症报销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6工伤引起的并发症依然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