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根据现行刑法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未阻碍妇女返回原居住地,也未虐待被买儿童、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正案(九)草案第13条对此条文作了修改,规定前述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一律作出犯罪评价。
有道是“有需求,就有供给”。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一体两面,正是因为有了收买妇女、儿童的“需求”,才刺激了拐卖的“供给”,以致此等恶行经久不绝。既然拐卖妇女、儿童要打击,收买妇女、儿童同样也要打击。
现行刑法第241条本规定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附了一个“但书”条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可否认,这个看似有些画蛇添足的“但书”条款,也是其来有自。看过“打拐”题材电影《盲山》的人,当有印象:女主人公白雪梅被人拐卖到大山里,一次次处心积虑出逃,但又一次次被收买她为“妻”的山民及其家人抓回。直到片末,解救的警察赶来,仍受到山民们的围攻——不让把人带走,以致不得不作暂时的妥协。这个“但书”条款的设置初衷,就是为了消解警方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时的阻力。
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但书”条款的存在,也就导致司法机关无法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进而使得“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形同虚设,打击收买妇女、儿童行为的立法意图落空,抑制收买妇女、儿童行为的效用自然也就有限。
基于此,修正案(九)草案第13条对上述“但书”条款作出修改,从司法实务的技术层面而言,这是亡羊补牢、堵住法律漏洞之举,也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存在价值的拯救与激活。而从法治理念的角度来讲,人之为人,是权利主体,不是物品,无商品属性,无价格属性,无依附属性,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人口买卖必须禁绝。可以说,此次修改是对基本人权的维护,也是价值理念上的应有回归和进步。
诚如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教授所言:一个人被拐卖,对一个家庭而言,导致的是苦苦寻找,日夜牵挂,甚至亲属早亡,家财散尽,心理、生理俱生不如死,乃至累及其他亲友,牵连甚广,社会危害性不可谓不大。而作为与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一体两面的收买妇女、儿童行为,则当同样视之。希望收买妇女、儿童一律入罪审议通过,起到良好效果,有力促进妇女、儿童买卖这般“社会毒瘤”的消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根据现行刑法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未阻碍妇女返回原居住地,也未虐待被买儿童、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正案(九)草案第13条对此条文作了修改,规定前述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一律作出犯罪评价。
有道是“有需求,就有供给”。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一体两面,正是因为有了收买妇女、儿童的“需求”,才刺激了拐卖的“供给”,以致此等恶行经久不绝。既然拐卖妇女、儿童要打击,收买妇女、儿童同样也要打击。
现行刑法第241条本规定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附了一个“但书”条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可否认,这个看似有些画蛇添足的“但书”条款,也是其来有自。看过“打拐”题材电影《盲山》的人,当有印象:女主人公白雪梅被人拐卖到大山里,一次次处心积虑出逃,但又一次次被收买她为“妻”的山民及其家人抓回。直到片末,解救的警察赶来,仍受到山民们的围攻——不让把人带走,以致不得不作暂时的妥协。这个“但书”条款的设置初衷,就是为了消解警方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时的阻力。
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但书”条款的存在,也就导致司法机关无法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进而使得“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形同虚设,打击收买妇女、儿童行为的立法意图落空,抑制收买妇女、儿童行为的效用自然也就有限。
基于此,修正案(九)草案第13条对上述“但书”条款作出修改,从司法实务的技术层面而言,这是亡羊补牢、堵住法律漏洞之举,也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存在价值的拯救与激活。而从法治理念的角度来讲,人之为人,是权利主体,不是物品,无商品属性,无价格属性,无依附属性,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人口买卖必须禁绝。可以说,此次修改是对基本人权的维护,也是价值理念上的应有回归和进步。
诚如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教授所言:一个人被拐卖,对一个家庭而言,导致的是苦苦寻找,日夜牵挂,甚至亲属早亡,家财散尽,心理、生理俱生不如死,乃至累及其他亲友,牵连甚广,社会危害性不可谓不大。而作为与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一体两面的收买妇女、儿童行为,则当同样视之。希望收买妇女、儿童一律入罪审议通过,起到良好效果,有力促进妇女、儿童买卖这般“社会毒瘤”的消除。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385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278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452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311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225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98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5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卖、绑架、收购、出售、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卖,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为自己控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犯罪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2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罪名成立的构成行为,犯罪就成立,不要求结果的产生。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都包括哪些犯罪构成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子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7《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