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14:59 97 人看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0)徐刑初字第343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本市浦秀路。1996年10月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四个月;1997年5月因吸食毒品被收容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2003年5月因吸食毒品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收容劳动教养二年六个月。2008年1月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取保候审,2010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10)2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6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孙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月3日20时20分许,被告人孙某某经事先电话约定,至本市零陵路某宾馆,将二包净重0.87克的甲基苯丙胺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贩卖给王xx,后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民警同时从孙某某身上另查获一包净重0.19克的甲基苯丙胺。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孙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其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提请依法审判。

上述事实,被告人孙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王xx、赵xx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收缴毒品专用单据,赃证物品照片,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工作情况,抓获经过及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报告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甲基苯丙胺1.0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其量刑建议符合罪刑相当的刑法原则,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孙某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3月30日至2010年8月27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缴获的毒品、毒资及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审判员施宇欢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嫣

请事务所知名刑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孙某某、黄某某犯赌博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38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孙某某,女,汉族,文盲,原系上海某肉类厂职工。因涉嫌赌博犯罪,于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1日以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辩护人吴某某。被告人黄某某,男,汉族,小学文化,系上海某肉类厂销售总监。因涉嫌赌博犯罪,于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3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犯赌博罪,于2010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13日夜,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聚众赌博,仍提供本区南桥镇莘奉公路某肉类厂内的房屋作为聚
    2023-04-25
    303人看过
  • 邓某良等贩卖毒品案刑事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刑复字第135号被告人邓某良,男,197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某市人,初中文化,住文某市文城镇角园村,无业。1999年8月26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本案于2001年4月27日被逮捕。现在押。被告人陈某波,男,198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某市人,小学文化,住文某市冯坡镇贝山村,无业。2001年4月27日被逮捕。现在押。被告人黄某森,男,1979年9月21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某市人,小学文化,住文某市冯坡镇某里村委会鸟歌山村,无业。2001年4月27日被逮捕。现在押。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某良、陈某波、黄某森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01年11月6日以(2001)海中法刑初字第9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邓某良、陈某波、黄某森犯贩卖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2023-06-11
    242人看过
  • 王某贩卖毒品取保候审案近日开庭
    2010年3月14日昆明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工作关系人张某向大队称周某有毒品要出卖,禁毒大队要张某与周某周旋,3月17日在公安机关的精心安排下,由大队长化装成买毒品的大哥,并向局里提出5万元,然后联系周某要2000颗小马(甲基苯丙胺),约定好地点后,周某如期而来,但说没有毒品。后张某和大队长又叫周某找找,当日下午,周某通过李某联系到胡某,胡某又联系到王某,王某从一个不知名的男子那里买了2000颗毒品卖给胡某(但胡某没钱,佘给胡某),胡某和李某送货至周某指定的交货地点,货送到后,周某、张某、买家(大队长)在场正准备交易时,被早已准备好的公安人员抓获。王某由于身患疾病,在侦查阶段就办理了取保候审,经过侦查移送起诉,检察机关以王某、周某、胡某、李某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定于今日开庭。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周昌发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介入了整个案件,届时周律师将出庭为王某做辩护,有关
    2023-06-11
    282人看过
  • 董某某诉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董某某,男,1963年5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庞某某,女,1977年2月18日出生。被告李某某,男,1977年11月2日出生。以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董某某为与被告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8日受理后,于2009年7月10日给被告庞某某、李某某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并给原告董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本院于2009年8月12日,依法由于迎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吕相成、李世杰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师丽峰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被告庞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被告李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某某诉称:2008年7月7日,
    2023-06-07
    170人看过
  • 上诉人田某运输、贩卖毒品一案二审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上诉人田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我对本案上诉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上诉人田某没有运输毒品的行为,故不能认定其利用他人运输毒品而认为其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上诉人到九江购买毒品的原始目的是为了自己吸食,而去九江购买时仅仅是租用被告人钟周的汽车送上诉人与周平华两人往返九江、武宁之间,而不是利用被告人钟周的车专门运输毒品。上诉人将毒品携带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再坐被告人钟周的车回到武宁,这显然不是利用钟周为其运输毒品。运输毒品行为的本质在于运送,而上诉人租车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其到九江购买毒品吸食,其行为的本质是为了自己取得毒品吸食,而不是在于将毒品从九江运送到武宁。更何况为贩卖毒品而运输的,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能认定贩卖毒品而不再分割出一个运输毒品行为。所以说上诉人没有运输毒品的行为发生,故原审认为其利用他人运输毒品是错误的。二、上诉人贩卖毒品的数量不能以其在九江所
    2023-06-11
    103人看过
  • 孙某某诉孙xx房屋迁让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一中民再终字第9号原审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某某,男,1932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上海出版印刷物资公司退休。委托代理人:孙a(孙某某的女儿),住同上。委托代理人:吴平,上海市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孙xx,女,1947年7月3日出生,汉族,上海华侨电子电器厂退休,暂住上海市汾阳路152号。委托代理人:房群,上海市国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上诉人孙某某与原审被上诉人孙xx房屋迁让一案,本院于2000年5月24日作出(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886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00年6月,孙xx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审查后于2000年8月9日以(2000)沪一中民监字第233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8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审上诉人孙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孙a、吴平,原审被上诉
    2023-08-17
    376人看过
  • 胡某某犯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上诉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沪高刑终字第34号原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曾某某,男,1980年9月23日出生于重庆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梁平县,因本案于2009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上诉人曾某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原审被告人胡某某(化名周某某),男,1978年3月1日出生于重庆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梁平县,暂住上海市新德路,因本案于2009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欧某某,女,1979年9月18日出生于重庆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梁平县,因本案于2009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原审被告
    2023-04-25
    91人看过
  • 周某某诉祝某某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我们受祝某某委托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周某某诉祝某某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祝某某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我们认为:这本来就是一起十分简单的案件,经过今天的庭审,案情更加清楚。现发表代理意见。总的意见: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周某某的起诉,具体理由是:一、祝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刑事审理未终结,周某某又以同一事由提起民事诉讼,违反先刑后民原则,于法无据。祝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周某某作为报案者及被害人之一,控告祝某某合同诈骗,要求司法机关追究祝某某刑事责任。该案已于2004年9月30日在贵院刑庭审理,2004年10月12日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同日,贵院准许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撤诉。之后,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增城市公安局继续侦查。据了解,案件经补查后,现已再次由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院起诉。从司法程序来看,该案的刑事审理尚未完结,周某某就同一事由提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孙某某律师
    法律顾问
    孙某某律师是一名法学硕士,曾赴台湾进修。依仗厚重的法学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和演绎推理能力,在解决疑难案件方面有独到心得。业务领域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房地产与工程建设业务;3、金融法律服务;4、证券法律服务;5、诉讼与仲裁业务;6、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业务;7、综合法律服务业务。主要服务项目为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2、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3、拟定、审查、修改各式合同,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4、协助企业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5、审查、修改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6、应公司要求,为其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培训与最新相关法律收集及整理;7、商标、版权、IT、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型企业法律顾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8、顾问单位需要完成的其他综合法律业务9、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处理。10、
    2023-06-09
    190人看过
  • 王某某洗钱罪一案
    公诉机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女,43岁。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1年8月1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辩护人李新锋,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江韬,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北检刑诉[2011]12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犯洗钱罪,于2011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李新锋、江韬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0月,在重庆造纸厂拆迁改造过程中,时任该厂党委书记黄某(已判决)利用职务之便,与时任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造纸社区居委会主任兼党委书记王某二(已判决)通过伪造房屋拆迁协议、虚构支出等手段,共同将公款654000元予以非法占有。2011年2月,黄
    2023-04-24
    181人看过
  • 【毒品司法解释】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蚌铁刑初字第79号公诉机关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被告人刘某某,男,1978年3月11日出生于安徽省寿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略)(户籍所在地(略))。2008年3月10日被强制戒毒三个月,2008年6月9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蚌铁刑初字第79号公诉机关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被告人刘某某,男,1978年3月11日出生于安徽省寿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略)(户籍所在地(略))。2008年3月10日被强制戒毒三个月,2008年6月9日被解除强制戒毒。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0年2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6日被抓获),同年2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蚌埠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蚌铁检刑诉[2010]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0年4
    2023-06-11
    230人看过
  • 上诉人张某某、周某某产品质量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5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汝南县梁祝镇老庄村民委员会张西村民组。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某,男,1970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汝南县留盆镇供销社家属院。委托代理人朱某某,河南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某某,男,195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汝南县金铺寨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现住汝南县马乡陈冲林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某某,男,1962年3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汝南县王岗镇北胡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现住汝南县马乡陈冲林场。上诉人张某某、周某某因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不服汝南县人民法院(2008)汝民初字第2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某某、周某某及委托代理人朱某某,被上诉人杨某某、胡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判决认定,活源甲是北京沃源普农业科技发展有
    2023-06-07
    351人看过
  • 罗某等犯走私、运输毒品罪一案
    罗某等犯走私、运输毒品罪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云高刑终字第638号原公诉机关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詹某某,女,1954年6月16日生于湖北省黄石市,汉族,高中文化,退休工人。因本案于2009年8月8日被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双江自治县看守所。原审被告人罗某某,男,1974年11月15日生于湖北省大冶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09年8月8日被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双江自治县看守所。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罗某某、詹某某犯走私、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10年3月11日作出(2010)临中刑初字第10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詹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9年8
    2023-04-25
    259人看过
  • 许某贩毒辩护词
    法律综合知识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海滋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许X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张*峰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许X,并查阅其全部案卷材料,结合庭审情况,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X第一起案件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定性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该起案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该起案件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运输毒品罪。1、本起案件包裹的发货人及收货人都是许X本人,该包裹发到东海只是让被告人霍X代收。本起案件许X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中一会说该批货是卖给霍X,一会说不是卖给霍X,只是让其代收暂时保管,且在律师会见及庭审中许X都承认当初之所以说贩卖给霍X,是因为其被抓时怀疑是霍X告发他,才故意瞎说,事实上该包裹内的毒品不是卖给霍X,只是让其代收包裹,霍X给其转账、打款26500元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私下赌球等经济往来。庭审中霍X也辩解之所以转账、打款给许X26500元是
    2023-12-05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在山东夹某区贩卖毒品属于哪些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0
      买卖毒品、参加毒品活动等,就是涉嫌贩毒罪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某某夫妻贩毒罪有期徒刑有几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贩卖毒品的数量、品种,刑期三年以上十五以下,或无期徒刑、死刑。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某中级以判处被告人A,判处同案犯谢某,孙某12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就这样,看不出有何不当。律师需要全面了解案件案情、证据以及材料后才可能做出法律判断
    • 海东一某某刑事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其特征包括: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换言之,只要可能触犯《刑法》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