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能否只申请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8:10:39 275 人看过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一、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如果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担保,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满后忽视行使担保物权,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担保。

一、做担保人的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5、能履行担保义务。

二、先诉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

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怎么样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

1、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后,担保人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和别的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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