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4 20:28:24 488 人看过

需要看案情,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是否负有监护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依《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对在校发生的伤害事件承担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

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成年学生扭打受伤学校无错不担责任
    2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学生午休时扭打导致的人身损害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肇事学生赔偿受伤学生医疗费、交通费及营养费共计近300元。2007年3月14日,上海市少云中学高三年级学生陶某在中午自修时间借同学李某手机遭拒发生打斗,李某眼镜镜片被打碎,面部出血。事后,李某被同学送至学校医务室治疗后,又在闻讯而来的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为此,李某和陶某双方的家长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李某于2007年9月将陶某和学校告到法院,要求陶某赔偿医疗费161.48元、其他经济损失500元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陶某借手机遭拒后动手打人,行为显然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李某被打后没有立即向老师反映,自行与陶某扭打,导致损害加剧,应承担次要责任。至于校方,因陶某和李某均已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且在事发前的管
    2023-06-08
    219人看过
  • 学校可以承担监护职责吗
    一、在校期间学校是监护人吗?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而不是转移到了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学校是学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监护人”的说法不正确。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学校也不是学生的委托监护人,学校只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但不属于监护义务。因此学校在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件当中只承担过错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民事责任。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从学校的职责来看,如果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及管理当中的确存在过错,则学校就应对学生承
    2023-03-21
    120人看过
  • 学校对老师对学生的伤害是否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责任是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开除: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教育后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体罚对学生的危害性近年来,其后果不堪设想,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危害极大。教师体罚对学生的危害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很难改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达到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但很难改变学生的错误态度。体罚和变相体罚只能让学生学会避免体罚,而不是真心改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和变相体罚相对无效。很难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
    2023-05-31
    72人看过
  • 学生在校期间,哪些情况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学生不在校期间是否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哪些情况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学生不在校期间是否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以下几种情况,如学生在学校发生事故或者遭遇侵权,是不需要学校承担责任的:(一)因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并在合理期间内取得相关证明的;(二)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学生有学生在校期间,哪些情况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学生不在校期间是否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以下几种情况,如学生在学校发生事故或者遭遇侵权,是不需要学校承担责任的:(一)因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并在合理期间内取得相关证明的;(二)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事故的;(三)学校有证据证明,学校及其教职工已经履行本条例第十、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职责,但仍然没有避免事故发生的。因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过错造成事故的,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学生不再校期间,学校是否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呢?学生在上
    2023-06-08
    434人看过
  • 民法典学校对成年学生具有监护权吗
    一、民法典学校对成年学生具有监护权吗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学生享有监护权,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
    2023-04-18
    302人看过
  • 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吗
    学校不承担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生被拐卖了学校有责任吗只要学校平时一再做好了防拐防骗等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学校是没有直接责任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学校要尽量协助家长实施相关补救措施,责无旁贷。学校对学生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据此,监护是基于身份产生的民事权利。当未成
    2023-07-30
    202人看过
  • 监护人承担责任学生是否负有责任
    一、监护人承担责任学生是否负有责任1.当学校需承担责任时的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对于可能会导致学生伤害事件的情况有所了解却未能给予足够关注。例如,在指派学生参与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实践活动之际,没有向他们灌输全面的安全防范意识,也没有在预见性范围内采取必要且充分的安全措施;(2)学校所提供的设施与设备存在违规现象。具体表现包括: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用设施,以及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用品以及生活设施、设备无法达到国家指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的安全隐患;(3)无论是学校还是其聘用人员都无视相关规定。例如,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可能会对学生施加不当的身体压力,或者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违背了工作规范、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相关原则性的规定等。在此前提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学生在学校内部受到伤害,皆应由学校承担责任。2.对于需要由学生本身或直接监护人担负责任的情况来说:(1)学生本人违
    2024-04-08
    137人看过
  • 学生互殴,学校应承担何种责任?
    孩子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孩子在学校摔伤,责任该谁来承担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
    2023-07-15
    342人看过
  • 学生溺死学校管教不力被判承担四成责任
    一名初中住校生午休期间私自与校外青年外出游泳,不料发生意外溺水而亡。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学校及3名校外青年分别承担四成责任,共计赔偿死者父母5.2万余元。15岁的死者黄某系南宁市良庆区一所中学的住校学生。去年9月2日,黄某转入该中学初三学习,办理了入学注册及在校住宿手续,并作为该校内宿生在学校住宿了一个晚上。9月3日上午,该中学正式上课,黄某上了一上午课,中午放学走出学校到外面吃饭时,碰到3位潘姓的亲戚,4人遂一起在一家饭店吃饭。午饭后,由于天气炎热,4人商量一同到附近的南晓水库游泳。到了水库后,虽然水库周围设有许多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4人依然在岸边稍作休息后即下到水库中游泳。下水后,另外3人各自游泳,不会游泳的黄某独自玩水。半小时后,黄某的一名潘姓亲戚发现黄某被水流冲了出去,遂大声呼叫另外两人一起营救,但终因水流太急,又是逆流,三人未能成功营救,黄某被激流冲
    2023-06-08
    75人看过
  • 学校能否对学生在军训中受伤承担责任?
    要看学校方面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学校安排学生参加军训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军训内容、强度等没有问题,受伤系自身不小心或者其他等属于自己原因,那么校方不承担责任。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生参加篮球比赛受伤,学校要负责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学校虽然接纳了学生,但是未接受监护权,所以学校对学生承担过错责任。所以,学生参加校园篮球比赛受伤,学校在其中并无不当的行为,比如提供了合格的赛场等,那么学校不应该在下列情况中承担法律责任: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
    2023-07-15
    266人看过
  • 在校学生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生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并不意味着学校对学生的安全问题不必承担责任。实践中,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主要表现为: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对于业已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如有过错(即未履行前述职责),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大小相适应的法律责任。在校学生残疾赔偿金由谁支付由责任人赔偿,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2、学校
    2023-08-09
    466人看过
  • 在校受伤害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受伤责任如何承担
    在校受伤害学校要承担责任。因为学校有责任保证学生在学校期间内的安全,即使保险公司赔偿了,学校也没有义务免责。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受伤责任如何承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的保护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更多。一、在校受伤害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在校受伤害学校要承担责任。1.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2.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例如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工作存在疏忽,应予适用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
    2022-05-14
    325人看过
  • 学校组织学生滑雪,学生撞伤他人学校怎么承担责任
    学校组织学生滑雪学生撞伤他人学校如何担责学校若未能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该事故发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次要赔偿责任。学校组织学生滑雪,学生撞伤他人学校怎么承担责任这是典型的在校学生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其审理难点主要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人侵权、被侵权人过错和学校责任认定等问题。学校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承担补充责任。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该规定明确了对于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要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
    2023-12-09
    335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发生冲突,谁来承担责任?
    小孩在学校打架的,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小孩打架导致受伤怎么办(一)小孩打架造成一方受伤的,由小孩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二)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2023-07-18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学校是否负责监护未成年学生?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1、学校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应是其父母。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
    •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致残学校承担多少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学校有过错,则需要赔偿一部分,建议面谈
    • 未成年学生校园内被快递员撞伤,责任谁来承担?学校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未成年学生校园内被快递员撞伤,快递公司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校若未尽到监管职责的,需要承担补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未成年人在学校开学生练习时摔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学校的举证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8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受害人如果不能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这里的区别是: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不负监护责任。本案中,如果门上的
    •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6
      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提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