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07〕216号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市区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泰州市市区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服务行业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泰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所有职工应当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参加我市的工伤保险。“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主要是指商场、超市、饭店、旅馆、浴室、舞厅、游戏室、美容美发等行业。所有职工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从业人员,其中包含外地在我市打工人员和工作流动频繁人员。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第四条针对服务业部分职工工作流动频繁的特点,实行“定员定额征收”的办法。即: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的定额一次性为参保职工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6个月后该职工仍在本单位工作的,单位应继续为其一次性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流动到新用人单位的,由新单位续缴。对经营规模与申报用工人数明显不符的用人单位,将根据其注册资金、经营规模、年利税额等信息,并参照同行业用人单位情况,确定该用人单位参保基本人数进行征缴。第五条对参保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的管理办法,即:参保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经办机构对每名参保职工发一本“工伤保险流动缴费手册”,交参保职工保管。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增减情况。参保职工在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时,《手册》随身携带,工伤保险关系及时转移到新单位。第六条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提供职工的基本信息、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用工计酬办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一份;2.最新换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第七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救治,并按照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简化有关手续。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后30日内完成工伤鉴定,保障受伤职工及时足额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八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第九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条例》规定的待遇。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经办机构参照苏劳社医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与其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对外地户籍的参保职工,本人不愿意一次性结算待遇,要求按月享受的,可以委托工伤职工居住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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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职工参加劳务工伤保险须知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企业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参保险种: (一)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二)员工应参保险种: 1、深户: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积金; 2、非深户:养老、住院或综合医疗或劳务工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非深户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可选择参加综合医疗或住院医疗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如果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单位选择参加劳务工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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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常州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7条有什么新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5职工因工伤造成残疾或身体功能障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工伤康复:(一)工伤治疗期间伤情相对稳定后,经评估具有康复价值,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的;(二)其他符合工伤康复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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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3外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个人不支付。按本办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以外地农民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外国农民工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的新招聘外国农民工以本人第一个月的工资为当年的工资基数。外国农民工支付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市员工平均工资的60%,上年市员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上年市员工平均工资的300%,上年市员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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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新规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济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2012年9月1日开始,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均需按规定参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