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鉴定都会做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21:52:21 451 人看过

工伤鉴定造假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因为鉴定需要三到五名鉴定人,还需要通过一些严格的鉴定程序。但是造假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一旦工伤鉴定造假,鉴定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最新工伤鉴定要去哪里鉴定

最新工伤鉴定,需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到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流程是:

1、先到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法医鉴定制度有哪些?

(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二)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收费公开

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实际情况决定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1、单位会支付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2、被鉴定人所在的单位会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被鉴定人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在申请时预付鉴定费用。鉴定后发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被鉴定人的单位会负担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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