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登记: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相符;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工作用房不能满足医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
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核
不合格。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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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申请者填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登记与校验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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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申请者提供(申请者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时,卫生计生部门已发给申请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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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申请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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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申请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登记与校验第二十五条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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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申请者提供(由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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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申请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
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报告,包括科室床位名称、床位开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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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客观详实,原件1份
申请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8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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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人事主管部门核发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9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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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申请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登记与校验第二十五条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10
医疗机构各科室人员名录(包括执业范围、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号、执业证书号、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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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主管行政部门核发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七)医疗机构各科室人员名录(包括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编号);
11
医疗机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电梯等工程验收合格证、专用设施的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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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客观详实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申请单位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八)医疗机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电梯等工程验收合格证、专用设施的使用许可证;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现场审核、整改
-->现场审核、整...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68、86987267-->
-->
3个工作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68、86987267-->
45-->
5个工作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审核、整改)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徐地柱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71-->
60个工作日
相关专家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现场审核报告,对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71-->
5个工作日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规定审查
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徐地柱
5个工作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现场审查报告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复核审查步骤参考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68、86987267-->
-->
3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载][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李治、马可、范潇月、赵成松
-->
8个工作日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卫生计生委窗口B052、B053。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贵州省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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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二)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社会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四)负责组织对社会医疗机构的评审;(五)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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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二)《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若提交载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不提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四)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五)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以上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