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执行异议的情况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15:21:37 283 人看过

一、可以提执行异议的情况有哪些情形

可以提执行异议的情况有的情形如下:

1.认为法院违法执行,妨害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2.认为法院拍卖措施违法,妨害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3.认为法院在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违法,侵害了优先购买权的;

4.认为法院协助执行事项,超出协助范围,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二、执行异议需要立案庭立案吗

执行异议需要立案。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

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审查之后对于理由成立的,则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审查之后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三、执行异议撤回能否再提

执行异议撤回后不能再次申请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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