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不安置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6:51:13 140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不安置怎么赔偿

1.土地补偿费是指,耕地使用者因土地被征收导致其经营利益受损从而由有权机关赋予他们的另类经济赔偿。

这是耕地使用者不可或缺的生活保障。

2.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为弥补其征用土地上的农作物遭受损害,对耕地上栽培作物的农业生产者及相关人员给予的一种补偿。

这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3.附着物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为补偿其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设施因征地而遭受的损失,对这些附属设施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的一种补偿。

这是对财产权的尊重。

4.安置补助费则是指,用地单位为解决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对被征地单位进行的一种安置补偿。

这是对社会稳定的维护。

拆迁补偿未能得到妥善安置,那么拆迁方将需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若无安置房可供分配,则可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等多个方面。

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明确各项补偿事宜,并确保双方达成共识。

若对补偿方案存在异议,亦可寻求与拆迁方重新协商的机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农村征地房屋拆迁怎么算

(一)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首先,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估值,即按照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其二则是房屋装修装饰的商定补偿金额,或者根据评估结果得出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其次,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同样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估值,以及房屋装修装饰的商定补偿金额;其二则是被拆迁人所获得的调换产权房屋的市场估值。

(二)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方法

对于被拆迁人或承租人而言,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搬迁补助费;第二,在未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如果过渡期超出预期,还需额外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最后,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由于停产、停业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将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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