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1:34:51 404 人看过

'基层人民法院”的部分“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限于基层人民法院,是因为中级以上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常情况下在本辖区内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2)选择一审案件,是因为二审案件,一般都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争议,因此更适合于普通程序审理。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83)

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未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民事诉讼法》也没有类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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