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力行业的安全形式总的来说是越来越好,各种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各种反违章措施出台,使得安全工作日上台阶,但令人堪忧的是基层单位的违章行为仍时有发生,罚款及转岗等措施都用上了,但并未能根本杜绝违章,有的当事人更是不忧反喜,个中原因复杂,但有一点却是清楚的,当事人是故意违章,目的只有一个:从巨大的安全压力下解脱出来。
对于此种故意违章现象未从事安全生产一线岗位的人是很难理解的。在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下,为了确保安全,各种活动、各种制度、各种措施应有尽有,层出不穷,形成了保安全、反违章的高压态势,大有万无一失之象,但却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管理层在进行安全体系设计时,忽略了安全行为人的主观感受。作为安全生产中的诸因子,人是最重要的因素,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也是执行者,人的主观及心理因素对生产活动影响很大。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具体到电力安全生产中就应是以人为本,实现人和安全生产环境的和谐,实现员工价值和企业价值共同成长。在当前电力体制下,安全制度体系及反违章措施的制定,更多的关注结果和目的,却忽视了行为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心理及主观感受,更多的时候罚重于奖,很大程度上将员工仅当成安全生产关系中的安全管理对象,而不是安全生产管理者,造成了员工心中产生了要我安全而不是我要安全的消极思想,在具体安全生产行为中表现出消极的一面,甚至不惜故意违章来转到非安全生产岗位,从而达到从巨大的安全压力下解脱出来的目的。大家也许都知道在军队中政治动员的重要性,说到底政治动员就是尊重士兵的心理感受,通过政治动员来让他们明白为何而战、为谁而战。动员的结果是虽然死亡危险随时来临,但士兵们都豪不畏惧,勇往直前、攻无不克。相反不进行政治动员,不尊重士兵心理感受,结果只能是士兵不明白为谁而战,认为是上级要自己打仗送死,抵触情绪很强,自然作战时士气低落、畏惧不前,甚至出现了士兵自残以逃避战死的现象,因为直面死亡,恐惧和生存压力是空前的,求生的本能使得他们自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同理故意违章出现在奖惩不等、责权利失衡、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的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下也是一种必然。
话说回来,故意违章作为一种现象有其产生的独特原因和背景,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更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制定安全制度及反违章措施时要注意以人为本,制度及措施更人性化些,奖励力度更大些,多关注安全生产一线人员工的心理和主观感受,给他们更大一点的心理承受空间,努力推动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实现人和环境的和谐统一,从根本上杜绝故意违章现象发生。
-
谈电力检修安全
475人看过
-
浅谈电力变压器的安全运行
127人看过
-
浅谈新形势下农村电力安全
488人看过
-
浅谈电力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
386人看过
-
营造和谐——兼谈电力安全文化的构建
170人看过
-
浅谈农村安全用电
350人看过
电力生产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这一方针,是电力生产、建设、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证。根据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 更多>
-
电力安全法规定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要求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标准电力施工单位,模板作业,岗位操作规程,将安全职责具体详细落实到部门。造成施工中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新材料或新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脚手架作业、工区。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起重作业设专人指挥、纵向到底,如设置标志。(四)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斜道、麻痹和不负责任的不良习惯做斗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要经培
-
「试谈」文章的适用对象?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拘役的期限】试谈拘役的适用对象从中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
-
电力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30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规划编制职责或者对规划实施监管不力、擅自改变经批准的电网发展专项规划的;(二)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理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三)徇私舞弊,对电力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利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五)泄露供电企业、用
-
宿州电动三轮车车棚私加现象算违章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一、私自改装车棚,肯定是违法的; 二、宿州电动三轮车车棚私加后影响驾驶员的视线,由于车子没有反光镜,加装车棚后行驶在马路上危险系数大大增加。 三、现在交警部门对于电动三轮车的监管比较尴尬,只能依据《交通安全法》对这类车辆交通违法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
-
安全事故的违章罚款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0《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