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鉴定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21:10:50 100 人看过

如果对借条的真伪有疑问,一般采取以下途径予以解决:

一、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

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对等”或不确定,仅凭一些重要证据难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

三、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一、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既然质证是围绕证据的“三性”展开的,那么当事人就主张提供的证据必须具备“三性”。当案件事实真伪不明,尚需进一步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时,法官分配举证责任应就当事人的主张,其证据是否完整——证据是否具备“三性”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1、证据应具备真实性。

证据的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确定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它要求证据的形式和内容都要是真实的、是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在客观世界留下其印象或痕迹。当事人为证据其主张,首先其提交法庭的证据必须是客观的,不是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伪造的证据。审判实践中,当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官首先要向证人释明法律规定,要求其应保证作真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证词;当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时,法官均要向原告交待:“因被告未到庭,原告应保证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交的证据都是真实的、合法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都是对证据真实性的基本要求。因此,对于证据的提供,当事人不仅要提供证据,还要确保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当对证据的真实性产生分歧时,则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当然,需要相对方提供辅助性义务时,相对方应予提供,否则亦应承担不利于其的法律后果。如上述案例中,当对借条的真实性产生分歧时,原告李某应申请鉴定,证明借条中署名的真实性,而被告王某有义务提供其书写的真迹用于比对。如果被告不予配合,则其署名虚假的主张则不能成立。

二、借条10万实际借款7万怎么证明

借条10万实际借款7万应当提供银行的流水账号,或者是通过其他的证人相互佐证确定真实的借款的数额确实是7万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中间人伪造借条讨债
    法律综合知识
    坎门街道一男子因没钱还债把贼手伸向了借款人的父亲,伪造借条骗取了2万元。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因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事情的发生还要从去年的10月开始讲起:那天,李某的朋友周某找他借钱,于是李某让老婆向孙某借了2万元并写了借条。两个月后,孙某听说周某欠债外逃了,于是就和李某前往周某家一探究竟。到了周某家,果然不见人影,两人只好悻悻离开。几天后,李某只身来到周某家,看到其父一人在家就让他替儿子还债,还编出借款人逼债,女儿生病在医院等救命钱等各种理由。眼看李某急用这笔钱又是儿子欠下的,周某的父亲相信了李某的谎言并给了他7千元,由于李某拿不出儿子的欠条,周某说剩下的钱等下次拿借条来再还。随后,李某打电话给孙某说周某的父亲要看到借条才肯替儿子还钱,要孙某把借条给他,对于7千元却只字未提。怕李某使诈的孙某就拿了张借条的复印件让其给周某父亲看。眼看着剩下的钱近在
    2022-04-09
    460人看过
  • 借条泼水造假能够鉴定出时间吗?
    一、借条泼水造假能够鉴定出时间吗?借条泼水造假不能够鉴定出时间。1、目前是不能鉴定出借条具体的书写时间的,但是能够鉴定出以下的内容:(1)是否人所写。(2)是否添加涂改后形成,比如把“1”改为“7”。(3)是否同一时间形成,比如在“1000元”前面加“1”,成为“11000元”。(4)是否同一支笔书写。(5)被掩盖、变造字迹的辨认。(6)被鉴定字迹是什么时间写的。(7)是先写字还是先按指印(朱墨顺序)。2、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能够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能够用笔
    2023-04-20
    404人看过
  • 怎么伪造借条?伪造借条如何辨别
    一、伪造借条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二、如何判断“伪造”借条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以证明借款事实,并就借款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借条完全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应该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然而在复杂的社会生活当中,确实存在凭空出具借条的情况。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五是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
    2023-03-28
    197人看过
  • 判断伪造借条时间有效性的技巧
    伪造借条鉴定年限的方法: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二是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三是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什么是伪造借条伪造借条就是通过对借条的内容、签名、印章、日期等必要记载事项进行伪造,向他人索要钱财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
    2023-07-03
    456人看过
  • 利用签名伪造借条怎么鉴定真假
    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现金来源、交付凭证等证据。二是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对等”或不确定,仅凭一些重要证据难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三是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案件审理中,有的被告辩称欠条是伪造的,手印
    2023-06-28
    386人看过
  • 鉴定伪造欠条的技巧
    伪造欠条的鉴定方法:1、可以在举证期届满前提出申请。在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等债权债务凭证记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判决前向当事人解释并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2、在实践中,原则上以书面形式申请鉴定。口头申请的,法院一般记录在试卷上,由申请人签字确认;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有关,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4、评估费用应及时提前支付,并提供相关材料,一旦申请人凭评估意见胜诉,胜诉方提前支付的评估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伪造欠条法律责任是什么伪造欠条属于诈骗罪,负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涂改借条,增加借款金额,是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
    2023-07-04
    367人看过
  • 欠条伪造的鉴定方法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质疑借据的真实性,认为借据是伪造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伪造欠条的鉴定:1、在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债权债务凭证记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判决前向当事人解释,并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2、在实践中,原则上以书面形式申请鉴定。口头申请的,法院一般记录在试卷上,由申请人签字确认;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有关,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4、评估费用应及时提前支付,并提供相关材料。一旦申请人凭评估意见胜诉,胜诉方提前支付的评估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怎样起诉别人伪造欠条的起诉他人伪造欠条的方式是,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其他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
    2023-07-15
    333人看过
  • 伪造欠条该如何鉴定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欠条存在伪造情形,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针对借据、欠条、收条等债权债务凭证而展开的笔迹司法鉴定较为普遍。申请鉴定需要注意如下问题,1、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等债权债务凭证记载内容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在判决前就会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当事人有关举证责任。2、实践中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申请鉴定,口头申请的,法院一般会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4、应及时预交鉴定费用,提供相关材料。一旦申请鉴定方凭借鉴定意见胜诉,此时胜诉方预交的鉴定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一、漏水司法鉴定靠谱吗漏水司法鉴定靠谱。在诉讼活动中
    2023-02-15
    87人看过
  • 借条时间能不能鉴定
    对于借条的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是可以进行鉴定的,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鉴定,也可以由诉讼当事人进行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对借条时间的司法鉴定应当如何进行所谓文件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文件形成时间是指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形成的时间范围,包括文件字迹的书写时间,文件打印与印刷时间,文件物质材料生产时间等的总称。文件形成时间检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定某一文件或文件中的某部分是什么时间制成的;二是确定某一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文或某几个文件是否同时制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
    2023-08-01
    89人看过
  • 妻子伪造借条
    法律综合知识
    周某竟伪造5张借条,虚构了7.35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只为最大限度给自己赢得离婚补偿。承办法官一丝不苟,从细节入手,找到借条破绽。最终通过积极教育、耐心调解,实现了双方和平分手。陈某是重庆长寿区石堰镇人,与周某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11月17日登记结婚。2006年2月起,陈某就外出打工,由周某在家照顾孩子、操持家务。陈某曾于2011年3月2日起诉离婚,后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判决驳回。此后,双方互不往来、互不尽夫妻义务。2011年12月5日,陈某再度起诉离婚,庭审中,周某表示同意离婚,但鉴于自己这几年对家庭的贡献,坚持要求陈某承担5张借条所载明的7.35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次性给予自己3万元的经济损失费。陈某对这从天而降的债务困惑不已,对于周某狮子大开口的索要补偿更是无法接受。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反复比对借条,终于在书写借条纸张的条码上发现了突破口:条码显示该纸张的印制时间是201
    2022-04-19
    435人看过
  • 怎么鉴定伪造欠条不还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欠条存在伪造情形,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针对借据、欠条、收条等债权债务凭证而展开的笔迹司法鉴定较为普遍。申请鉴定需要注意如下问题,1、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等债权债务凭证记载内容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在判决前就会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当事人有关举证责任。2、实践中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申请鉴定,口头申请的,法院一般会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4、应及时预交鉴定费用,提供相关材料。一旦申请鉴定方凭借鉴定意见胜诉,此时胜诉方预交的鉴定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一、法院委托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
    2023-03-13
    435人看过
  • 借条鉴定真伪去法院鉴定吗?
    一、借条鉴定真伪去法院鉴定吗?并不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借条作为欠款的证据,另一方如果要证明欠条是假的,可以提出笔迹鉴定或是提出被胁迫、欺诈或趁人之危之类的证据,法院是不负责鉴定借条真伪的。在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去鉴定借条的真伪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借条为债务成立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要辩驳的,需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借条是假的,或者证明是在被对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二、借条怎么写才合法?通常应该注意以下几种情况:①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②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③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④出借人。姓名全名,且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重名,但身份证号唯一。⑤借款金额。借款
    2024-02-08
    458人看过
  • 什么叫伪造借条
    伪造借条就是通过对借条的内容、签名、印章、日期等必要记载事项进行伪造,向他人索要钱财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一、欠钱不还是否会影响下一代欠钱不还不会影响下一代。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是: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认为,该罪的基
    2023-04-05
    426人看过
  • 伪造鉴定材料
    有期徒刑
    一、伪造鉴定材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伪造虚假材料构成犯罪的,可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伪证罪的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伪造罪中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及翻译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二)侵犯的客体不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三)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伪证罪,其行为人行为方式表现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过程中、故意出具虚假的证言、鉴定结论以及翻译文件等。而本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在公司申请登记或公司经营的验资、验证过程中,所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也都是有关公司成立、经营等内容的。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构成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我
    2023-06-0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伪造借条指纹鉴定流程,都有哪些如何鉴别伪造借条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指纹是指手指皮肤上特有的图案,由皮肤上的凸起线构成。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结合被称为细节特征点。隆起线的这个细节特征排列的数不胜数,所以每个人的指纹甚至一个指纹的每个隆起线都是独一无二的。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主张不合理是伪造的,票据不是自己的印鉴,印鉴是假的等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指纹鉴定。
    • 借条没写时间可以认定为伪造借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借条时间当然不可以伪造,借条当中的时间有两种,第1种是借款的时间,第2种是还款的时间,借款的时间直接按照实际借款时间写即可,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出借方也不能单方面伪造还款时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对方还款。
    • 如何鉴定伪造的借条的年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伪造借条鉴定年限的方法: 一、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 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 三、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 怎么去鉴别鉴定是否签名伪造借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8
      利用签名伪造借条的鉴定方式: 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
    • 民间借贷中借条怎么鉴定真伪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9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借条真伪、是否经过改造、修改是可以鉴定出来的。 具体是你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另外,借贷款息的成立,虽然借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但也需要审查借贷关系成立的其他证据,特别是大数额的借贷,需要提供汇款、转账记录等信息。 具体庭审细节,好好应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