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成立条件有几个
对于挪用资金罪这一罪行而言,其成立所需满足的必要条件主要包含以下三大核心元素:
首先,行为的实施者必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内部的员工,具体来说就是拥有职务方面的便捷条件;
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了他或她在职务中所掌握的便利条件,未经授权地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资源;
最后,挪用的资金必须被滥用至非法活动、营利性活动中,或者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归还给原所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法定成立条件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首先,行为人必须身为公司、企业等组织的正式员工,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享有相应的职权优势;其次,行为人需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擅自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最后,行为人所挪用的资金必须被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性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给原单位。这三项要素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挪用资金罪的完整构成要件体系。
-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挪用资金罪标准
333人看过
-
没有合同挪用资金罪成立吗
219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是《刑法》第几条?
78人看过
-
挪用“小金库”资金可能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57人看过
-
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498人看过
-
资金挪用罪判决几年有效
298人看过
-
个人挪用资金都有哪些构成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3构成挪用特定货物罪的条件有:1。主体是直接负责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货物的主管;2。主观上是故意的;3。对象是国家专门使用特定货物的财务管理制度;4。客观上是挪用国家特定救济货物,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
挪用资金罪中,“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还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
挪用资金罪中“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5(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2)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 (3)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 (4)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
挪用资金立案需要什么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法发[1995]23号)三、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
-
当事人成立了甲、乙公司,相互挪用资金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1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如果甲、乙公司之间只是简单的周转资金,并不是进行非法活动就不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