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体系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52:46 360 人看过

所谓刑罚体系,是指国家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为指导原则,通过刑法的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刑罚体系的功能

1.教育功能。刑罚种类的设置,就是为了教育人们不要犯罪,否则将受到刑罚惩罚,也鼓励人们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2.威慑功能。刑罚的严厉性,就会威慑那些危险分子和不稳定分子,不要以身试法,应收敛自己的不法行为。

3.科学化功能。刑罚体系的科学性进一步为刑法体系的科学性奠定基础。

4.有利于刑罚目的实现的功能。一个科学的刑罚体系有利于预防犯罪,从而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体罚”与“变相体罚”还需要界定概念
    我们先来看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规定: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4、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5、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6、敲教鞭,甩东西。7、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首先我得说,我旗帜鲜明的反对体罚,或者说变相的体罚。但是按照上述规定,我们老师的很多做法都还属于体罚的范围,比如,让学生长时间的站立,体育课罚学生跑步或者做其他运动等,甚至包括老师让学生多抄哪怕一遍的字词。于是乎,不体罚的老
    2023-05-03
    234人看过
  • 系统和物流系统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在系统的概念中有“目标、部件和联接”三个要素,这也是系统的三个特点:目标:每个系统都有其特定的系统目标;部件:每个系统都是由多个部件组成;联接:在系统中的各部件相互之间存在联系。可以认为“系统是为了有效地达到某种目的一种机制”,物流系统就是“为了有效达到物流目的的一种机制”,而物流的目的是“追求以最低的物流成本向客户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
    2023-06-07
    304人看过
  • 刑罚执行的概念及原则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刑罚执行是指监狱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程序性内容,包括收监、减刑、假释、对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处理、暂予监外执行、释放等。刑罚执行与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等内容共同构成监狱工作基本内容。二、刑罚执行概念的要素把握刑罚执行的概念时,要注意以下三要素:(一)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监狱虽然刑罚执行的具体实施者只能是监狱人民警察而不是监狱本身,但是,监狱是国家的专门职能机构,只有监狱才能承担起刑罚执行的职责。所以,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监狱,而不能是监狱人民警察。(二)刑罚执行的对象是依法由监狱执行的罪犯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人民法院判处罪犯死刑时,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交送监狱监押改造,以观后效的死刑执行制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是我国死刑适用上的一个独创,是我国严格控制死刑适用行之有效的制度。实践表明,绝大多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二年期满
    2023-06-19
    170人看过
  • 刑罚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刑罚的定义、意义和特征:刑罚的定义:刑罚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它本身并无任何目的,这里我们所说的刑罚目的,是统治阶级发动刑罚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罚目的属于主观范畴,但具体到刑罚目的的定义,我国刑法学者又大体上形成了二种观点,一是最狭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罚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①;广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刑罚目的应包括刑事活动的所有阶段,不应仅局限于适用阶段,实际上是国家通过创制、适用与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预期理想之结果。显而易见,广义刑罚目的说最为全面,刑罚目的是反映在刑事活动每一个阶段的,而在整个刑罚运行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直到最终实现,而不能把它人为分割,限制在某一阶段。刑罚的意义:刑罚目的对整个刑罚的运行有重要意义,表现有:(1)刑罚目
    2023-06-11
    171人看过
  • 刑罚消灭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或事实的原因,致使国家对犯罪人的刑罚权归于消灭。对犯罪人而言,刑罚消灭意味着刑事责任的终结;对国家而言,刑罚消灭则是指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的消灭。二、刑罚消灭的特征刑罚消灭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刑罚消灭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刑罚消灭必须以应当或者已经适用刑罚为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这个前提条件,刑罚消灭就无从谈起。而无论是应当适用刑罚还是已经适用刑罚,都以犯罪的存在为前提。所以,行为构成犯罪是刑罚消灭的必要前提。2、刑罚消灭归结为国家对犯罪人刑罚权的消灭。刑罚消灭的主体是国家。刑罚权消灭的范围,包括刑罚请求权的消灭、刑罚裁量权的消灭和刑罚执行权的消灭。
    2023-06-19
    316人看过
  • 刑事赔偿的概念及其主体
    刑事赔偿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应负的一种赔偿责任。刑事赔偿的主体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下列范围:(1)行使国家侦查权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保卫部门;(2)行使检察权的机关即人民检察院:(3)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即人民法院;(4)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即执行刑事判决的监狱管理机关。
    2023-06-04
    197人看过
  • 罚金的概念及其具体实施方式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刑罚。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款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刑法规定,罚款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3、并科式。罚款附加适用的,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处罚;4、复合式。复合是指罚款的单处和并处同时规定在一条法律范围内,供选择和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
    2023-07-14
    347人看过
  • 侵占罪的概念及刑事处罚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
    2023-06-11
    423人看过
  • 刑罚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刑罚是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由国家设定和运用这一方法的的权力就是刑罚权。刑罚是刑罚权的外在表现,刑罚权则是据以确立刑罚及保证其运行的源泉。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我国刑罚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没有国家的统治权,就没有刑罚权。刑罚权体现的是国家和犯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作为科刑主体的国家在实体上有权对作为受刑主体的犯罪人施加惩罚。这在另一方面也表明,刑罚权只能对犯罪人本人行使,如果犯罪人死亡,刑罚权就会因为失去行使对象而消灭。对于刑罚权,按照权力内容构成和运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制刑权,是指国家为适应惩治犯罪的需要,在刑事立法中创立、设置刑罚的权力。它包括确立刑罚的体系及与其相配套的刑罚制度;设定各个犯罪的法定刑;对现行立法中的刑种、法定刑以及刑罚制度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废止,使之更加完善。对刑罚的立法解释,也是制刑权的一部分。在我国行使制刑权的,只能是最高国家
    2023-06-11
    252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刑罚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对招摇撞骗罪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而犯罪情节一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二,犯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区别有哪些(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
    2023-03-08
    392人看过
  • 股票联系票据的概念
    1880年出现了世界上第一份复合结构的投资工具,结构化金融产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股票联系票据是其中重要的一类。股票联系票据可以看作是一个债券及一个期权的组合,期权的标的物是特定的股票或股价指数。虽然通过两种因素的不同组合,可以构造出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的结构化产品,但总体上股票联系票据的风险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本质上,可将股票、普通公司债视为股票联系票据处于两个极端的特例。在不考虑股利的前提下,股票可视为票面利率为零、参与比率100%、无到期日、无上限收益又不保本的股票联系票据;另一方面,则可将普通公司债视为参与比率为零(票据不包含期权因素)的本金保护股票联系票据。根据市场的需要股票联系票据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设计。股票联系票据通常包含以下一些基本要素:发行价与结算价(结算指数)、行使价或初始指数、参与比率等。由于是固定收益证券,它还约定票面利率、票面收益率与票据期限等基本条款,以及为了控制票
    2023-06-09
    495人看过
  •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国际法主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独立是国际法主体的首要条件。作为国际法主体首先必须能够完全自主地平等参与国际关系。第二,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国际法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等。第三,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包括履行国际法一般义务的能力、履行条约的能力、保护外国使馆和外交代表的能力等。
    2023-06-05
    333人看过
  • 集体户口概念
    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什么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藉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2023-08-17
    50人看过
  • 刑罚的概念、特征、目的及权力
    一、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是对犯人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二、刑罚的目的(一)预防目的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预防犯罪。由于预防的对象不同,刑罚的目的可区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二)报应目的报应是指对某一事物的报答或者反应。作为刑罚目的,报应是指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补偿的性质以及对此的追求。三、刑罚的权力刑罚权是国家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它是一种国家权力。刑罚权的存在是以国家权力为前提的,两者密切相关。(一)制刑权刑罚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首先表现为制刑权即刑罚的创制权。(二)求刑权刑罚创制以后,还要适用于一定之人。这其中就产
    2023-03-05
    37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缓刑的具体概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伺: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一般缓刑就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旦敞测缎爻等诧劝超滑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4
      1、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2、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 法的体系的概念和特征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法的概念: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一般来说,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纪律规范和法律规范。 法的特征与本质: 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 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或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律规
    • 刑罚消灭的概念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5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 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三种: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概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第14条第1款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这一规定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认证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