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关于商标抢注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24:44 60 人看过

《商标法》对商标优先注册有何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抢先注册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32条关于如何认定恶意注册商标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为维护诚实信用原则,本条对已经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进行保护,制止恶意注册,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适用要件和适用案件类型

在商标异议、未注册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审理中,符合下列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本条款:他人的商标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前已被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有争议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原则上,争议商标中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标中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有争议的商标的申请人是恶意的。

III.“已使用且有影响”的判断“已使用且有影响”的商标是指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之前,在中国境内已经使用并为有关公众所知的未注册商标

1。“未注册”的判决“未注册”包括从未申请注册的情况,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后申请注册的情况,也可能包括之前已注册但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之前因到期和未续展而仍在继续使用的情况。“相关公众”>P>相关公众包括商品或消费者的生产者和由商标、经营者和相关人员参与分销渠道的服务提供者等。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考虑性质、类型的影响,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其他因素对其范围和关注程度的影响

3“已使用”和“已使用”的确定是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最基本前提。原则上,使用的时间范围以争议商标申请注册的日期为准,使用的地理范围原则上以中国为准。但是,如果提供了域外使用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商标的受欢迎程度,但证据可以证明域外使用的影响能够到达相关的中国公众,则也可以承认证据的相关性。商标使用的事实需要权利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应当真实、合法、相关,能够显示商标标识、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48条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商品交易文件上使用商标,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以识别商品的来源。根据商标使用的具体方式,证据一般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提单、银行收据、进出口证明、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户外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和其他宣传材料,参展相关材料、获奖证明等。该条款不仅强调了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还对未注册商标给予了合理的保护。然而,在商标注册制度下,对早期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条件的。早期使用的商标只有达到“具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才能在相关公众中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有权在影响范围内抵制他人恶意注册,并作为未注册商标受到保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维护商标注册原则、维护注册商标的稳定性、维护诚信原则和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之间取得平衡。

“一定的影响力”作为一个相对概念,不应要求太高或太绝对,但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采用相对认定标准,并在案件中具体衡量。在相关行业或某一领域内,相关公众可以知道,而不是在一个大范围内被相关公众普遍知晓

>P>以确定商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应综合考虑有关公众对商标使用的知识、使用期限和地理范围的知识,商标公示的时间、方式、程度和地理范围,以及对商标有“一定影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对商标有一定的规定。其他人不能急于注册他人的商标,更不用说冒充他人的商标了。如果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即使注册成功,也无效,需要到商标局注销。取消商标不收费。您只需将相关材料带到商标局

商标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商标权的转让需要纳税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1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抢注相关文章
  •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也不可以抢注。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一、被发现有恶意抢注商标的要件是什么“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构成要件为:(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二、企业如何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可以选择提出异议或者申请无效宣告等手段应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
    2023-04-12
    465人看过
  •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
    一、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二、商标不续展会有什么影响?首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
    2023-04-29
    343人看过
  •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一)责令停止侵权。(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三)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一、商标宣传侵权处罚的相关标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
    2023-02-19
    245人看过
  • 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
    一.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
    2023-04-13
    91人看过
  • 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
    一.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
    2023-04-29
    360人看过
  •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1、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
    2023-04-27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抢注通常是指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明知已有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存在,或具有某种不良动机而注册申请商标的行为。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更多>

    #商标抢注
    相关咨询
    • 关于商标法的商标恶意抢注标怎么判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
    • 关于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抢注商标的影响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6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又称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是行为的违法性;三是损害事实是违法。
    • 商标法关于恶意抢注的规定情形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9
      商标法关于恶意抢注的规定情形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等。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
    • 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者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
      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者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