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4 04:16:59 286 人看过

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校舍条件:有独立校园校舍,规划合理,功能明确,校园环境文明整洁;有固定培训场地,能满足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校舍和配套生活设施能同时承担150人以上专项集中培训;具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心理健康辅导室、图书资料室等专业教室,能满足本地区教师培训的需要。2)培训条件:配备计算机不少于50台;配备视频投影、教学录播系统、双向视频等设备;具有支持本地区教师有效开展远程学习和校本研修的网络平台,能为本地中小学教师提供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有效的支持和服务;报刊不少于30种,图书资料(各类教材除外)1万册以上。其中**教育类的报刊和图书资料占总数的85%以上;建有覆盖全区域的教师学习资源平台和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有附属学校或实验学校作为开展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的实践基地,正式聘有一批高水平的实践指导教师,协助开展教师培训。3)领导班子:有不少于3名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领导班子成员熟悉教师培训与教研,了解本地区基础教育和培训需求,富有改革创新精神。4)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数一般不少于40人,学科配备齐全;专任教师占机构在职教职工总数80%以上;专任教师按要求参加培训者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5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100%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90%以上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占20%以上;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上的知名专家、中小学优秀教师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1,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工作任务明确,能满足开课需要;培训教师具有策划设计能力,能策划培训方案,研发课程资源,设计培训活动;培训教师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能规范有效地组织实施各项培训活动;培训教师具有研究指导能力,能具体指导校本研修和网络研修;培训教师具有评估服务能力,培训后能对培训绩效进行客观评估。5)专业效能:培训管理制度健全,过程管理规范,培训服务周全,培训考核严格并有记载。培训过程有记录表单,培训结束有总结反馈及整改措施;有计划地开展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实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有效组织班主任、课程改革、师德修养、心理健康、安全教育、教育技术、紧缺学科等各种专项培训;配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师学历提升规划,有效组织和指导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及时发掘、总结、推广本地区优秀教师的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为本地区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提供有效支持,指导本地区中小学制定校本研修计划,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6)相关资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教学教育施教机构备案证书。

办理材料

1.内容应当包括: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2.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收原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收原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收原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暂不支持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审核

a)申请人在陆丰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提出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不予接收受理。

2)补正材料

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补正要求。

特殊环节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大道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五、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陆丰市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

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

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

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10年)

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技工学校,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审批。

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设立申请,由负责审批高层次学校的审批机关统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层次审批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

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深圳福田区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8-03-07
    374人看过
  • 汕尾市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办理怎么做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果报局领导。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特殊环节
    2023-05-28
    318人看过
  • 汕尾市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位置
    一、办理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蝶苑路工商大楼一、二楼二、办理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蝶苑路工商大楼一、二楼三、办理费用全文?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粤价函〔2010〕814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教继函〔2010〕18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221号)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如下:一、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240元/人。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工作不得收费。三、请通知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
    2023-05-28
    95人看过
  • 汕尾市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举行的宗教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2)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宗教活动;3)有管理组织和责任人;4)与拟作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业主或管理单位达成租(借)用场地意向;5)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6)因为活动的形式、规模等原因确实需要临时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7)本县没有相应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有较多信教公民确实需要临时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8)原宗教活动场所因建筑物损毁、维修等原因,暂时无法安排宗教活动而需要安排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二、办理材料信息真实,清晰申请书要填写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需有出租方签字或盖章包括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周围居民、单位不持异议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拟申请地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证明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023-05-31
    240人看过
  • 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什么流程
    一、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什么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二、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2023-05-13
    366人看过
  • 清远新城六号区变更民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及《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2)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3)准予办学登记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包括民办的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需改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必须经原办学登记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二、办理材料如举办者委托他人经办须填写此证明,并提交(委托)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举办者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此申请书由申请人用A4纸自行编写,无空白表提供。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决议、签名并按手印;所属中心学校(直小办)加具意见。原(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
    2023-05-09
    365人看过
  • 广州越秀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复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第三点第22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第一条第30项、《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第22条的要求,申请人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200号)第七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全部申请条件方可申请。二、办理材料经省审定通过,准予正式出版,并已在中学使用满三年或小学使用满六年的教材。教材分纸质材料完整版1套和盲评版5套及相应套数电子文本,盲评版需删除主编、出版社等相关信息,电子文本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光盘封面需注明刻录内容为完整版或盲评版。报告内容包括:对教材全面进行修改完善的情况,特别是对照教材审定(或复查)结果通知中所列的修改建议进行修改
    2023-05-09
    374人看过
  • 残疾人教育助学金(河东区)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河东区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3-6周岁学龄前残疾儿童;河东区在初等教育阶段(小学阶段)、中等教育阶段(初中、中等职业、高中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的健全子女。数量限制0二、办理材料暂无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第一步:残疾人申请。向所属社区递交申请材料。第二步:区残联审批录入。第三步:市残联审批。第四步:发放。流程图暂无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2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河东区残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津残联〔2013〕178号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2023-05-08
    129人看过
  • 丰顺县社会力量举办除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外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二、办理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拟办机构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范围、招生对象、建筑面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原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原件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
    2023-12-15
    61人看过
  • 新兴县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正)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正)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筹设、正式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申请:(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提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筹设、正式设立审批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
    2018-04-11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请设立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审批什么材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5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中外合
    •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任职资格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任职资历条件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
    •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国家认证的地点在哪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报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可否详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并且强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
    • 2020年货运资格证还用再继续教育学习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5
      的“车辆营运证”,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