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及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3 21:19:18 303 人看过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及法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1.如果是由于学校过错导致的,学校应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其他康复治疗的合理费用。但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受伤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学生在校受伤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导致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校免责范围

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可免除法律责任:

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伤害事故;

2.学生自杀、自伤的伤害事故;

3.学校外部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事故;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学校内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伤害事故;

5.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

三、学生打架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般规定: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2.具体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何种情况下适用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
    2023-06-13
    103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不要负责
    一、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不要负责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二、学校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三、《民法典》伤害罪相关规定第一千
    2023-06-15
    70人看过
  • 公司监事的责任及法律义务
    一、公司监事的责任及法律义务《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特征1.监事会是公司机关。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来看,监事会(监察人)往往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同组成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来对公司进行治理,以达到公司自治;2.监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监督机关。具体的说,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2023-08-09
    470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中是要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
    要看具体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2023-06-13
    267人看过
  • 学生伤人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过错责任一般适用于学生伤害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在确定责任时,只有当责任不能根据过错确定,或者赔偿明显不公平,或者法律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或者学校的行为虽然没有过错,但从这种行为中受益,应当承担公平责任。比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学生在比赛中受伤。如果各方都没有过错,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认为学校是学生参加比赛的受益者,酌情赔偿受害者。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学校才能承担公平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是案由吗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
    2023-07-02
    428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造成伤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一、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孩子在校园内人身伤害事故有以下类型:1、学生在运动、玩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受害人是学生,而加害人也是学生;2、老师或者学校员工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受
    2023-07-29
    492人看过
  • 学生出伤害事故四情形学校免责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外,学生擅自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昨日在榕召开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审议。《草案》就校园安全事故责任作出规定,四种情形下,学校可不承担责任。法规适用范围含少年宫、少体校根据《草案》,该法适用范围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及专门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学校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确定为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周。《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管部门,应制止、查处校门及其两侧50米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行为。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学校应当优先救助学生,事后应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减少不良影响。学校尽职的4种事故可免责省
    2023-06-06
    196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如何进行赔偿?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上海市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护理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等费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未造成残疾、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下列费用:一医疗费,指受伤害学生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医疗费参照本市医
    2023-06-08
    283人看过
  •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
    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二、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按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根据
    2023-06-06
    130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的有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某市的一个基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情如下:2004年11月23日下午,上第一节课之前,该市向阳学校五年级的几名男同学李春阳、王庆、王尧等在学校的操场上做游戏,他们兴致勃勃的互相追逐着,玩得特别开心。这时候,上课铃响了,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孩子们一起向操场中心的集合站队地点跑去。而就在此时,不幸发生了,李春阳和王尧挤到了一起,李春阳被王尧拌倒,重重地摔在地上,被同学扶起后感到右臂剧烈疼痛。同学赶紧叫来正在操场中心等待学生集合的体育教师王文彬。王老师见状,马上派三名同学陪李春阳去附近的诊所,医生说可能骨折了。王老师得知这一消息后,就让同学把李春阳送回离学校不远的李春阳的家中,当时李春阳的家长不在家。后来,李春阳、王尧两学生的家长就李春阳的治疗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没有向学校提出赔偿的相关要求。可是,经治疗后,发现李春阳的右臂出现肘内翻,被司法鉴定机关鉴定为七级伤残,并需二次
    2023-06-03
    334人看过
  • 肇事逃逸和故意伤害案件的法律责任及审判方式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肇事逃逸一般怎样判刑肇事逃逸一般判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
    2023-07-02
    461人看过
  • 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的法律责任追究应当包括?
    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的法律责任追究应当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所发生的造成在校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2024-04-30
    157人看过
  • 医生在医疗事故中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级医疗事故对医生有哪些处罚有以下处罚:1、由卫生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通过双方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进行民事赔偿;3、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受刑事处罚。另外,对于这名医务人员,还有可能处以以下处罚:1、暂停其6个月-1年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执照;2、若是直接责任人员,还将给予行政处分或纪
    2023-08-14
    250人看过
  • 法律定义的故意伤害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损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伤害分为四种,包括:伤害致死、重伤、轻伤、轻微伤。造成他人轻微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加害人应当承当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加害人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加害人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2024-01-20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的事故责任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1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包括哪些学生伤害责任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1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 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分析, 就学生的伤害事故, 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2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
    • 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以学校责任主要有哪些,学生伤害怎么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1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 什么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责任分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