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为侵权举证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11:39:47 359 人看过

在医疗行为侵权的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推定院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院方的举证责任就是需要作出自己在实施医疗救治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的,或者证据不足的,将默认医疗事故成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我们应当按照一般侵权纠纷案件中分配证明责任的规则分配证明责任。也说是说,由原告负责证明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被告否定其侵权责任时,由被告负证明责任。权利人承担的举证责任:第一,权利人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首先,它是通过权利人自己保护的方式而存在的权利;其次,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再次,它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将这些条件规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权利人应当证明其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同时,权利人必须证明其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第二、侵权人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害其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三、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第四、侵权人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
    2023-05-02
    233人看过
  • 环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探析
    【学科分类】环境保护法【摘要】环境侵权行为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点,使环境受害人受损的权益按照传统举证责任制度将因取证困难而难以获得有效救济。文章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合理分配环境侵权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出发,探讨了环境侵权行为“事实自证原则”和“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分析了环境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倒置体现的公平正义价值。【英文摘要】Therearesomedifferentcharacteristicsbetweentheenvironmentaltortsandthegeneralones.Inaccordancewiththetraditionalsystemofthebrdenofproof,itwoldbeveryhardfortheenvironmentalvictimstogiverelieftotheirdamagedinterestseffectivelybecasethepro
    2023-06-13
    348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有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有:受害人需要证明数个行为人实施了危险行为;行为人需要证明所造成的结果有无过错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2-06-30
    187人看过
  • 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一、关于因果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方面,即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是指行为与权利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是指权利受侵害与侵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损失数额属于原告的举证责任范畴,因此,最高法院证据规则关于医疗侵权举证中的因果关系属于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学说有两个,直接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行为与结果的直接联系,后者则看中行为与结果联系的适当性,其公式是:无此行为,不必然有此损害,但有此行为,通常会有此损害,为符合相当性;无此行为,必然无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也不会有此损害,为不符合相当性。实务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对“医疗事故”的概念表述上,已不再坚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直接”造成后果的表述,而是涵盖了适当条件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为有因果关系。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在实体上是属于民事侵权法的调整范畴,因
    2023-03-29
    447人看过
  • 医疗责任侵权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医疗责任侵权应该如何进行赔偿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
    2023-06-03
    351人看过
  •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医疗事故纠纷要准备哪些证据,什么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吗,患者应当提供的证据有: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除此之外,应当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提供证据。二、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2023-06-26
    235人看过
  • 产品责任侵权责任举证如何分配?
    产品责任侵权责任举证分配:产品侵权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有相对的举证责任,主要有三类举证责任,包括免责举证。(一)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2、产品存在缺陷;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二)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三)销售者(
    2023-06-17
    175人看过
  • 医疗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包括什么
    1、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2、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合理性医疗纠纷案件属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如按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对于患者显然过于苛刻。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双方在知识结构、举证能力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同。由于医疗侵权案件涉及专业性极强,治疗过程本身具有极为隐秘和精细的技术要素,患者患者所掌握的只是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仅凭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无法证明医疗单位存在过错。尤其是间隔时间较长的医疗隐患,由患者举证更加困难。(2)从举证能力角度看,医方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一、医疗侵权属于什么责任医疗侵权是一种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殊侵权责任,在概念上就有其特殊性,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学界的主要观点是比较一致的。
    2023-03-26
    54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呢
    侵权责任纠纷相关诉讼的举证责任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来说,原告应当承担具有损害情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由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被告则应当承担自身没有过错吗,以及自身行为没有违法性等举证责任。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23-08-01
    380人看过
  • 侵权责任编医疗责任规定
    我国侵权责任编确立了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组成的一般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与之对应,针对医疗损害责任这一具体侵权行为同样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1、一般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编将医疗侵权行为及其产生的侵权责任进行了类型化分类,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将医疗损害责任划分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类型化分类,不同类型的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相应的归责原则,有利于医疗损害责任合理归责目的的实现。侵权责任编针对医疗损害责任,不再适用最高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则所确立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条规定表明侵权责任编确立了过错责任原则为我国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适用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
    2023-03-16
    103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责任认定的程序
    一、如何进行医疗责任认定的程序进行医疗责任认定的程序是:1.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受理;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二、医疗责任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2023-12-01
    166人看过
  • 如何确定过错责任侵权行为
    一、如何确定过错责任侵权行为确定过错责任侵权行为如下:1.认定过错,行为人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需要实施危害行为。3.法律对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具有否定评价。4.在判断过错时要区分故意与过失。5.过错具有客观行为和客观联系的属性。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3.过错责任双方责任人不同。要严格区分
    2023-10-10
    410人看过
  • 医疗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一、医疗过错侵权行为是由哪方承担责任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是赔偿义务人,直接对患者承担责任,而不是由医务人员承担责任。因此,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之间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患者也不能直接向医务人员主张权利。这里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一种替代责任,正因如此,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选人不当的过错或者已对医务人员尽到了监督管理职责为由,主张免责。二、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类型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包括以下类型: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
    2023-03-24
    116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要如何举证
    一、商标权利人对其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况负有举证责任注册商标权利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支配权,并不是绝对的、不受约束的。为维系商标专用权的效力以及发挥商标标识商品来源、品质保障、广告宣传等功能,商标权利人均需对商标进行使用。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当被控侵权人与商标权利人对于请求保护的商标是否使用发生争议时,按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应由商标权利人举证证明该商标实际使用的情况。从举证能力和难易程度上讲,要求被控侵权人举证证明请求保护商标没有实际使用的事实,难免有强人所难之嫌。二、商标权利人应举证证明其在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了请求保护的商标注册原则下要求的商标使用必须是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在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未使用或长期停止使用,应视为未对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如果仅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了注册商标,从商标权保护的角度,该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将受到限制,即对于他人在其
    2023-05-05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侵权责任举证如何建立资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医疗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应该有医疗机构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 (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医疗侵权纠纷一般怎么认定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8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 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 (二)医方的举证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6
      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1。患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责任可以转移。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证明达到达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将转移到医疗机构。三是确定责任转移的依据。确定医疗机构
    • 侵权责任法如何认定侵害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
    •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不是“谁主张,谁举证”。患者也没有那么专业的知识来指出医院方过错,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明自身清白的证据,则其就构成侵权行为。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