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的超市补偿多少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如拆迁了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构成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超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超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房屋当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棚户区改造需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城市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需由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方可具体实施。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棚户区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多样、权属性质复杂,既有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又有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除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国家实施征收、征用后,方能转为可以改造实施的用地。
(三)拆迁补偿合同的签订
拆迁补偿合同涉及到主体的确定、拆迁时间、补偿标准、价款支付、回迁条款、异议处理和争议解决等。所以,拆迁补偿合同的谈判与签订是棚户区改造中一个既无法回避又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四)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行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拆迁人应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能实施拆迁。对拆迁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纠纷。
(五)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监督管理
在拆迁基础工作完成后,实施改造重建任务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需要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施工单位,以保证质量、进度及成本的控制,这自然会涉及到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签订、物质材料的采购、勘验设计合同的签订及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确定等。所有这些与工程相关的事项,均对改造工作能否达到要求、能否如期完成,对拆迁户居住环境的好坏和法律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六)招投标程序的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取得、设计和施工均需采取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即委托人采取招标公告的方式,遴选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等进行工程建设,由此来保障整个改造工程在最大限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来运行,从而保障效率的最大化。委托人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建设单位及其他管理部门等。招投标程序除了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外,其外延还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组织与设计、投标文件的准备、保证单位及银行保函的确定、共同账户的开立等一系列涉法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302人看过
-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后能补多少钱?
131人看过
-
成都市改造棚户区的补偿标准
138人看过
-
上海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上海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60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
101人看过
-
改造农村棚户区的补偿方案
82人看过
-
延安棚户区改造改建棚户改造大棚房补偿多少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最新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如下: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的规定(试行)》 为依法保护棚户区改造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
-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1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8年10月8日,李克
-
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偿方案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07根据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特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拆迁时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应参照该条例相关精神,并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 在改造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应当优先获得住房保障。 棚户区拆迁补偿包括: 1.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