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人身伤亡误工费,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误工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收入的平均水平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赔人身伤亡:
人身伤亡比较复杂,人伤一般受害方要求的赔偿项目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丧葬费、被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九项。
1、医疗费:主要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对受害人施救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一般是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这个费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医疗费用水平来判断。
2、误工费:这是最常遇到的。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人,误工费就是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单位财务盖章的工资流水单)。
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人,但是可以证明其收入的,在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的同时,误工费按照实际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又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当地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护理费:一般来说是按照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来计算的。如果可以确定护理人员收入的,按照护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不能确定护理人员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或同等级护理的工资标准来计算。
原则上只有一个人,如果需要一人以上人员护理的,需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的意见。护理天数是指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如果造成严重残疾,可以延长护理期,但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主要是受害人转院、陪护人员陪同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这里不包括日常往来医院的交通费用。
5、营养费:这个是医疗机构建议给出的数额,并非是受害者要求的数额。
6、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半年作为补偿。
7、被抚养人生活费:主要是根据当地上一年人均消费性支出,结合年龄范围、人数和伤残赔偿指数来确定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同时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死亡赔偿金:主要根据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年龄范围来确定的。通常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精神损害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失费,这个一般情况都不会太高,适当给与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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