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逃逸的解释和说明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35:55 496 人看过

以下这些情况就是属于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5、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违法逃逸如何处理

对于交通违法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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