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22:24:44 229 人看过

一、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怎么写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起诉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裁决书中到底写了什么?
    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书包含: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裁决的依据、理由;4、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5、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保险合同的变更包含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的内容有:主体、内容和效力的变更。经合同当事人同意,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应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五条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五)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
    2023-07-03
    432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举证
    1、拆迁人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时间等证明材料。2、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出具委托拆迁合同书。3、被拆迁人应提供被拆迁的合法建筑的面积、结构及质量等级、附属物的名称、数量等证明材料,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年龄等户籍证明材料4、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包括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自投资金或单位投资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5、不能签订书面拆迁协议的原因、理由及强制拆迁的证据保全材料。6、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2023-04-23
    168人看过
  • 济南市城市建设拆迁纠纷裁决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拆迁纠纷,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济南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建设拆迁中,因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发生的纠纷,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依照本规定进行裁决。第三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裁决拆迁纠纷,应当坚持及时、合法、准确的原则。第四条申请裁决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三)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受理范围。第五条拆迁机构或被拆迁人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申请裁决,应在拆迁通告规定的限期内提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提出申请的,须经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同意,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日。第六条拆迁机构申请裁决应递交下列证件:(一)拆迁项目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二)被拆迁人拆迁情况调查表及房屋平面位置图等有关资料;(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文
    2023-06-10
    145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规划实施通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现将《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9年3月31日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规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正、及时地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城市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现将《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9年3月31日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规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正、及时地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对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有关纠纷的裁决,均应遵守本规则。第三条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房地局)裁决;核发许可证的房地局是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第四条在房
    2023-07-03
    73人看过
  • 试论部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现状
    近期以来,两起拆迁户自焚事件,成为各级、各地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2003年8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39岁的男子翁彪因被当地拆迁办公室强行拆毁家园,愤而冲进拆迁办公室点燃汽油自焚身亡。——2003年9月15日,北京市天安门金水桥前发生了安徽农民朱正亮自焚未遂事件。据朱正亮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青阳县政府官员称,朱的这一过激行为源自拆迁纠纷。短短3个星期之内,连续发生两起因不满拆迁而自焚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当前部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高度关注。一、拆迁纠纷的主要后果综观各地拆迁纠纷,大体上可分为拆迁安置纠纷、拆迁补偿纠纷、拆迁施工安全纠纷、粗暴执法而引起的执法纠纷等,但以拆迁补偿纠纷为最多。各项拆迁纠纷的产生,不仅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进度,而且还导致了一系列其他严重后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群众上访事件大幅增加。据国家建设部信访办有关资料统计,2002年1月—8月,受理来信4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对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处理的探析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建设的步伐正在加快,因市政建设和商品房开发等引起的拆迁纠纷不断增加。由于现行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性规范既少又简,致使城市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困惑,影响了城市建设的速度。为此笔者谈点个人的认识。一、应严把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拆迁人必须按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拆迁人不得超越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被拆迁人必须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由此可见拆迁许可证决定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发放拆迁许可证必须严格把关。首先,建设单位申请拆迁的地域必须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对商品房开发等非市政建设的拆迁申请应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对被拆迁人普遍反映强烈的,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应慎重,同时要避免和克服长官意志及关系因素的影响。
    2023-06-20
    96人看过
  • 拆迁纠纷裁决书送达方式
    一、拆迁纠纷裁决书送达方式拆迁纠纷裁决书送达的方式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五条裁决书应当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二、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怎么写诉状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3.诉讼请求。这一部分主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民事诉状的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根据。一般是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人所应承担的责任。5.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6.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诉状的年月日。7.附项。应依次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书证、物证的名称、件数;证人的姓名
    2023-08-22
    21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有哪些特点?
    1、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2、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是依据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作出的;3、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集体土地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强制拆迁前应当组织听证吗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在强拆前邀请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2
    2023-06-23
    17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拆迁裁决书》需要什么证件
    拆迁裁决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裁决的依据和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所需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送达方式是什么申请行政裁决后作出裁决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应当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三)裁决的依据、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
    2023-08-08
    334人看过
  • 不服房屋拆迁决定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不服房屋拆迁决定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房屋拆迁纠纷的律师
    2023-03-28
    15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主要内容
    一、《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国家未制定统一的评估办法,一些地方制定的评估办法有一定缺陷,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估价人员对拆迁评估价格内涵、估价目的、原则、时点、技术路线与方法等理解不一致,对参数确定、可比案例的选取存在一定差异,造成不同估价机构对同一标的出具的估价报告结果相差较大。二是有些地方在选择拆迁估价机构问题上,程序不够公开,也没有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意愿,被拆迁人意见较大。三是缺乏有效的拆迁估价纠纷调处机制,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疑义时缺乏必要的救济渠道。四是少数拆迁估价机构行为不规范,为了承揽业务、迎合委托人的要求,出具不实的估价报告;另外,在房地产评估中,被拆迁人不配合或者阻挠估价人员查勘现
    2022-05-03
    117人看过
  •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调解措施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当事人,是指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涉及的拆迁人、被拆迁人。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即产权调换的房屋,下同)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
    2023-07-03
    171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系列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系列案(一)——正确选择实现权利的诉讼途径上诉人(一审原告):陈×,卢×等五人,均是卢××的法定继承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南宁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建荣,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一、案件基本事实南宁市原新阳路×号房屋为五原告共同继承卢××遗产所得,1994年被列入新阳路旧区拆迁改建范围。原拆迁人南宁市江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旧区改建项目,由于五原告与原拆迁人对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经原拆迁人申请,原南宁市建设局于1997年6月作出《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对五原告非住宅商铺的补偿安置维持了原拆迁人提出的安排在新建商住楼一层商场东侧1号商铺的方案,双方对裁决均无异议。原拆迁人于1997年9月将该旧区改建项目转让给本案一审被告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接手后,发现原设计改建的商住楼和住宅楼与南宁市第一职业高中南门通道用地存在冲突,未设
    2023-06-08
    290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
    2023-02-24
    2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屋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1
      关于拆迁房屋仲裁申请书怎么写的问题,裁决申请书内应包含哪些内容,看下2002年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程,规定的比较细:(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二)裁决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三)申请日期。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好多拆迁管理部门都有建设单位申请裁决的统一格式,建议先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 《房屋拆迁拆迁裁决书》需要什么证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9
      拆迁裁决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裁决的依据和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所需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 城市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5-31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
    • 怎么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才是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
      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
    •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四个问题:第一,裁决;第二,诉讼;第三,复议;第四,执行。 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是指征地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围绕拆迁的搬迁与补偿安置争议所作出的裁量和决定。已经拆除住房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村民拥有新的宅基地的,其老宅基地使用权因市政府登记造册,该户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