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2)具有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3)资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及相应网络资源;5)有长期提供传送服务的信誉和能力;6)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材料
原件1件复印件3件
原件4件复印件4件
原件1件复印件3件
复印件2件
原件1件复印件1件
复印件2件
原件1件复印件1件
复印件2件
原件1件复印件1件
原件1件复印件1件
原件1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佛冈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上加具初审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419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加具同意上报意见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文广新局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佛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八条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1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条申请利用有线方式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向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报广电总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广电总局予以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申请利用有线方式在同一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向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同一省(市)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视为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报广电总局审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该在哪里可以办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0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
-
怎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手续: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等;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等。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法律有哪些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8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办理: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 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
广播电台可以制作电视节目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9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7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