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19:11:04 277 人看过

一、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二、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流程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申请证明材料。

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三、土地使用性质有哪几种类型

1.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2.按取得方式划分为划拨和出让。

3.按所有权划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性质能不能更改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性质能不能更改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下,土地性质的变更必须取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核准批准,并且需履行繁琐的申请程序和审查流程。这种变更流程不能在未经原有土地所有者的同意下进行,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土地性质综合,用途住宅有效期是多久对于商业及住宅物业类型的建筑物,其中混合结构的法定使用期限为五十年,而钢混结构则为六十年。与此同时,住宅类土地的最长
    2024-07-09
    349人看过
  •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怎么处罚
    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是:对于违反土地使用规定的行为,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20%。《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024-05-09
    263人看过
  • 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用地者如何办理用途变更审批手续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对如何处理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问题的规定比较笼统,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对于改变土地用途问题应当区分情况,分类处理。一、如何办理改变用途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8条规
    2023-03-22
    126人看过
  • 开发商私自改规划是否违法行为
    一、开发商私自改规划是否违法行为开发商私自改规划是违法行为。开发商不能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擅自改变规划是违法的。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是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经许可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应在获得批准之后进行。二、开发商私自改规划怎么维权1.收集证据:首先,业主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这包括购房合同、销售宣传材料、原始规划图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在销售时的承诺和现实中的变化。2.咨询专业人士:在收集证据后,业主可以咨询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维权途径。这些专业人士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业主制定维权策略。3.与开发商协商:在明确自己的权益后,业主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恢复原始规划或提供相应的补偿。在协商过程中,业主需要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权益。4.法
    2024-02-09
    270人看过
  • 房东私自开门是否涉及违法?
    房东私自开门进入是违法行为,110会管,房屋的所有权虽然属于房东,但租客享有使用权,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擅自闯入侵犯了租客对房屋的使用权。房东在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应当保证承租人的正常合理使用,未经承租人许可,不得进入租赁标的物,房东拿钥匙进出家门的做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您可以告知房东不得影响您正常的使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标的物,您也可以换锁,以保证您的正常使用。法律中所指的“私闯民宅”是指有恶意企图的人在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般这种行为都会给住户的人身财产有着安全威胁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所以,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叫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在《刑法》中定义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房东私自开门是否涉及违法?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
    2023-11-29
    173人看过
  • 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可以吗
    农民承包耕地后,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依法需要经有关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报批。擅自改变用途的,应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承包耕地并签订合同后,即取得了使用该耕地的权利,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依法需要经有关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报批。擅自改变用途的,应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2024-04-29
    4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私自更改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单方更改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图所示的更改条款有违规的,违规的是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更改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2023-07-03
    158人看过
  • 股东私自更改股份是否违法
    不合法,一般情况下,股东没有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私自转让股权是不合法的,股权转让虽说是可以自由进行买卖的,但其实对于股权转让不同的企业还有着不同的规定,国家方面对于股权的转让也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件是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
    2023-04-04
    366人看过
  • 私自改变林地性质的合同是否有效?
    是无效的,并且可能会产生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土地性质变更必须经由地方国土资源局同意并批准才可以,私自变更是不行的。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
    2023-03-21
    386人看过
  • 房改房土地出让金收缴及性质变更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府函)【2010】3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含经批准建设的集资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收缴及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办理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房改房上市交易由房屋权利人携带房地产权证原件、婚姻证明文书、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市房改办申请办理房改房上市审批手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经市房保障部门批准。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上市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土地情况即土地性质(土地使用类型)未划拨的,先到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该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明。凭上述资料、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地产转让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手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本《通知》实施前已办房改房上市交易过户登记的,新产权人需要补办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手续,可凭缴交土地出让金有效凭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到肇庆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性质变更手续;
    2023-04-22
    105人看过
  • 土地私自转让是否违法?
    私自卖土多少方都算是违法。任何人没有权利擅自将承包的耕地里的土卖掉,因为将耕地里的熟土卖掉,等于破坏了耕地的种植条件。所以,土地管理部门明确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私自卖土多少方算违法1、当事人私自售卖土方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属于违法行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
    2023-07-03
    353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园地改为不同的土地性质?
    园地不能更改土地性质。土地的农业用途有时会被改变,项目建设者往往是通过以租代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虽然在这方面政府有严格的限制。各地的国土监察部门发现这样的问题并不在少数,地方政府的保护回答一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菜园地赔偿标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通常都是根据前3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故而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并不能保持和现有水平持平或者是超出,那么就可以提高要求安置补偿费。举例说明,湖南省征地的最新补偿标准显示,长沙市区一区域的补偿标准是一亩地99000元,二区域是84000元一亩地,三区域是78000元一亩地,再往下一个级别,就是呈递减的趋势,故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看文件。(一)菜地。政府征收菜地补助费需要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地上
    2023-07-03
    19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的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集体安置房有房产证吗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但是集体土地安置房规定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
    2023-07-04
    36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怎么变更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划用途和规划参数下的土地市场价值的30收取。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先行进行收储后,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023-02-23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私自改土地使用权性质侵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2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违法的。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7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 资质借用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5-01-13
      所谓的“借用资质”实际上是指投标人自身并不具备或无法获得相关的投标资质认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会选择借助于其他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文件,获取相应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公章使用权,进而以合法且正式的身份投入到投标环节之中。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借用其他机构的资质属于被法律明令禁止的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活动(即俗称的“挂靠”行为)。一旦此类行为被查证属实,将会导致原本有效的投标及中标结果失效,同时还需面临
    • 土地性质是否可以更改?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18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但这也需要遵守相应的审批手续。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关于农用地性质变更的规定也非常详细和严格。通常情况下,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需要经过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充分授权并得到其批准。而征收基本农田、三十五公顷以上的耕地以及七十公顷以上的其他类型土地,则必须有国务院的明确批复才行。此外,如
    • 私自使用他人土地是否违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5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争议且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或消除或破坏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如果双方都坚持认为自己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则可以向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提出书面请求。如果政府未能作出满意回应,则有权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控诉其行政失职,并由法庭判决其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如果反对者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没有异议,只是强行侵占并使用该土地,则可立即采取法律措施,向对方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