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的速裁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二、刑事诉讼有哪几个流程阶段
刑事案件一审开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由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由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案件证据进行质证。
4、法庭辩论阶段,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由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5、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6、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査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四节 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n(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n(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n(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n(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n(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n(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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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的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1、案件受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3、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4、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对人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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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速裁程序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1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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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反诉条件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1-08-10(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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