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涉外民事诉讼被视为具备特定国际因素的民事诉讼行为;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则是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应规定来处理、判决以及实施涉及到国际性因素的民事案件时所运用的规范流程。
这其中提到的“涉外因素”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具备其中任一条件,即:
首先,诉讼主体方具有涉外性质,即任何一方诉讼当事人,不论是境内还是境外人员,或是无国籍之人,抑或是来自外国或跨国公司与机构的相关人士;
其次,在审理国内的民商事案件过程当中,由于任意一方当事人或中间第三方受到追加,使得整个案件出现国际性的关联因素,这样的案例亦被认定为涉外民商事件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离婚文书涉外送达规定
463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送达通过什么方式送达
255人看过
-
涉外送达的处理方法
170人看过
-
涉外送达方式有哪些?刑事送达时间规定有哪些?
433人看过
-
涉外送达的时间
75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公告如何送达?送达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人看过
-
涉外送达的时间有什么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8公告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明确规定通过公约、外交、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或者邮寄等途径不能送达的,应当进行公告送达。但是,对于通过其他途径送达长期没有回音的,有关法院根据案件的有关情况能够合理地推断已经不能送达的,应当即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时,应当通过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进行。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的,即视为送达。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307条规定,对不在我国领域
-
涉外送达方式有什么?刑事送达时间规定有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4送达的目的是使收件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从而来参加诉讼活动等事宜,一般法院有多种送达方式可以采用,但由于有的案件涉及到国外的人员,因此在送达方面也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涉外送达方式 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以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必须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中明
-
涉外离婚案件送达规定都有哪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送达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
-
涉外仲裁送达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5涉外仲裁的过以下方式送达:1。按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委托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理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
-
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有什么样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9一、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若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文书送达方式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若一方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知道其住址的,可以通过下面的途径送达:1、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如果双方国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