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07: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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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没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罪名,只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串通构成该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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