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08:30:34 262 人看过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边境)国境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境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入我国国(边)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的憧憬,追求外国和港澳地区的生活,出国谋生的思想,组织他们偷越国(边境)的国境,发大财。这种行为无疑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的管理秩序,影响了中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国际上给我国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国内外的犯罪分子包括敌特间谍分子非法进出中国(边境)国境,可以进行犯罪活动或逃避法律制裁。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一般是煽动、串联、拉拢、企划、联系他人偷越国(边境)、准备偷越国(边境)、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为了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国境的交通运输,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国境制定计划,制定偷越国(边境)国境的具体行动计划,决定偷越国(边境)国境的时间、路线,指示偷越国(边境)国境的具体场所等。行为者通常同时实施上述行为,系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边境行为方式的全部,但也有只实施其中一种或几种。近年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活动日益向着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国内外组织盗窃越国(边境)国境的犯罪分子,往往相互勾结,严格分工,实施煽动行为,实施串联行为,实施具体安排盗窃越国(边境)国境的时间、路线等行为,也有负责联系盗窃越国(边境)国境的交通工具……行为者具体实施哪个行为,上述各行为的指向都是一样的因此,上述各行各业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密切合作,构成完整的共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边境的行为,关于组织偷的地方,既是边境口岸,也是非边境口岸,具体地点如何,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本条第二项规定,犯前款罪,对组织者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或对检查者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按照数罪处罚的规定处罚。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与组织他人盗窃越国(边境)边境罪是数罪关系,因此,对于该条款规定的情况,应根据组织他人盗窃越国(边境)边境罪和其他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女性、儿童犯罪行为,分别定罪判决,实施处罚。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职场不能成为组织他人偷越国罪的主体。本罪主体没有国别和居住地的限制,无论是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居民)还是外国人,无论是国境地区的居民还是内地来国境地区的居民,都可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国境)的国境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主观目的是要将他人非法送出或引进国(边)境。主观上不一定要以盈利为目的。实践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以走私、绑架人口、欺诈等犯罪活动为目的,(边境)国境的行为。例如,以走私、绑架人口、欺诈等犯罪活动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骗取出境证件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步行的方式陪伴偷渡者或者用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将偷渡者带出或者运送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因而,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一批人偷越国(边)境后,又运送另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具备了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行为人既组织、又运送同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属刑法理论中的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对于直接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分工负责运送的,亦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二是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二者相同点是都是非法进出国(边)境,两罪从构成特征上看不难区分,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走私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对此如何处理,我们认为,走私是目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为达到走私目的的手段行为,根据本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以其所犯罪行中的重罪论处。(二)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越国(
    2023-03-21
    418人看过
  • 哪些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一、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其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二、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境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入我国国(边)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人向往、追求外国及港澳地区的生活,出境谋生的思想,组织他们偷越国(边)境而从中大发不义之财。这种行为无疑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影响了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国际上给我国造成了恶劣影响
    2023-04-03
    69人看过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
    一、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这里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一般表现为煽动、串连、拉拢、策划、联络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进行准备、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交通运输工作;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拟定偷越国(边)境的具体行动计划;确定偷越国(边)境的时
    2023-04-03
    435人看过
  • 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这里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一般表现为煽动、串连、拉拢、策划、联络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进行准备、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交通运输工作;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拟定偷越国(边)境的具体行动计划;确定偷越国(边)境的时间、路线,指示偷越国(边)境的
    2023-04-05
    309人看过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31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1、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
    2023-04-28
    56人看过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本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共同犯罪的界限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于刑法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种原本是偷越国(边)境罪的组织犯罪的形式独立规定为一种犯罪。因此,如果数个行为人共谋集体偷越国(边)境,或者在他人决定偷越同(边)境后,为其提供各种物质条件予以帮助的,只能按偷越国(边)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但是,如果他人原本没有偷越国(边)境的意图,而行为人通过劝说、动员、串联、拉拢、策划、指挥等手段使他人偷越国(边)境,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犯本罪的过程中,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成立本罪的结果加重犯,而不以数罪论处,因此对行为人仍应定本罪,适用刑法第318条第1款关于加重处罚的规定。如果在犯本罪的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
    2023-04-25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0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边境)国境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0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边境)国境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0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边境)国境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 境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6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1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所谓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的本身过失而引起了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组织者对所造
    • 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23
      本罪犯罪主体为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侵犯的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