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贿赂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2:00:09 77 人看过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贿赂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贿赂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朋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
    2023-04-06
    12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他是指二人以上经共同策划,共同完成的犯罪行为。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两个以上的法人;3、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在认定共同受贿犯罪时,还要注意非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与双方共同受贿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还是教唆犯,都是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而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2、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以权换钱,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行贿一方取得非法财物;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实施撮合介绍的目的,在于从行贿和受贿双方的非法交易中获取利益。3、客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只为受贿的一方服务,以取得行贿人的财物;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为行受贿双方勾通
    2023-06-12
    281人看过
  • 贿赂罪的刑期如何判定
    贿赂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因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贿赂罪的成立条件1、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2、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
    2023-07-05
    403人看过
  • 行贿与介绍贿赂罪如何界定?
    行贿是行为人自己贿赂,介绍贿赂是帮行贿人贿赂。介绍贿赂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介绍贿赂,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介绍贿赂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二)客观要件介绍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2023-03-31
    72人看过
  • 医院单位贿赂罪中医院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医院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犯单位行贿罪的,对医院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如果行贿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则依照行贿罪来处罚。一、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职能活动和声誉,犯罪对象是财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2-22
    328人看过
  • 、认定商业贿赂罪有如下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一、回扣行贿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商业贿赂金额超过5000算犯罪。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2023-03-30
    220人看过
  • 贿赂罪金额具体如何界定
    一、什么是贿赂罪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贿赂,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贿赂罪的立法现状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2023-04-01
    343人看过
  • 受贿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受贿罪
    一、受贿罪怎么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
    2023-06-26
    447人看过
  • 田积金介绍贿赂案——介绍贿赂罪与非罪的认定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田某某,男,194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原经济日报社记者。1.被告人田某某为帮助广东省南海市解决贷款而找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主任谢本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刑),经田介绍,谢本元于1992年4月至8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广东省南海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实现两笔贷款,计2500万元。此间,在田某某的提议下,广东省南海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聘请谢本元、田某某等人为顾问,并于1992年6月至1993年7月间以顾问费等名义通过田某某转交谢本元贿赂款2.2万余元,田某某也以顾问费等名义收受该公司1.3万元。2.被告人田某某为帮助四川省都江堰市华夏钙制品总公司解决项目贷款中,再次找到谢本元,经田某某介绍,谢本元于1992年9月至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华夏钙制品总公司实现规模贷款290万元。在田某某的提议联系下,都江堰市华夏钙制品总公司聘请谢本元、田某某等人为顾问,于1993年
    2023-06-15
    192人看过
  • 介绍贿赂的立案标准,介绍贿赂罪该怎么认定
    介绍贿赂的立案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从轻情节: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介绍贿赂罪该怎么认定认定本罪时,应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的界限,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如果行为人只与其中一方有联系,为一方出谋划策,则构成一方的共犯。另外,介绍贿赂的
    2023-06-25
    462人看过
  • 定罪贿赂金额
    有期徒刑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贿赂可能涉嫌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立案金额为:(1)行贿数额三万元以上;(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立案: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另外,如果行贿的主体是单位的话,成立单位行贿罪,立案金额为20万以上。贿赂最低金额贿赂构成犯罪的最低金额如下:1、行贿罪,最低金额是一万元以上,可对犯罪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受贿罪,最低金额是三万元以上,可对犯罪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2023-08-12
    279人看过
  • 利用职务收受贿赂如何定罪
    如果收受贿赂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如果不是国家工段人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023-06-12
    494人看过
  • 如何理解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
    2023-06-11
    87人看过
  • 行政监察人员收受贿赂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二、行政监察人员收受贿赂如何认定(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的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
    2023-05-05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中的“介绍”贿赂罪的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
      介绍贿赂罪的管辖是以犯罪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辅。所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所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 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9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主观是故意。
    • 公务员收贿赂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但贿赂只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不包括性服务,因此是不构成受贿罪的。如果该公务员因为接受了性贿赂而做出与其职责不符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其他职务类犯罪,因具体情况而定。
    • 什么是介绍贿赂罪,如何确定介绍贿赂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4
      介绍贿赂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3、对象要件:侵犯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和不可收购的。 4、客观要求:客观方面,行贿者受贿,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