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第二、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
第三、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第四、最后,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诉讼风险提示
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提示如下:
一、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既要真实反映意愿,也要依法、有据。任意扩大损失和请求范围,表述不清或者不依法律关系的性质等,可能要承担请求不予支持、支付不必要的诉讼费用、举证困难、诉讼拖延等风险。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受理的后果。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当事人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又不能证明有中止、中断、延长等法定事由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将承担丧失胜诉权的后果。
三、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除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起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申请财产保全及上诉等,均应依法交纳诉讼费用,否则要承担按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的风险。
四、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风险。当事人在诉前、诉讼中有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可能导致财产转移、胜诉后无财产可执行,证据灭失或者今后取证困难;但同时,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申请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失,又可能导致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五、举证不能的风险。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未能及时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主张不成立的后果,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除外。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仅在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者申请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等三种情形下,才能得到法院支持;而且在经法院调查仍然无法收集的情况下,申请调查的当事人还是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当事人申请评估、鉴定,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或者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案件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六、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证据应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提交,否则可能会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法院保全证据都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前提出,否则将分别承担不予调查、不予保全和举证不能的后果。
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限因提出新的证据被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要负担对方当事人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损失。
七、举证不合证据规范的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若证据是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办理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将承担该证据材料证明力弱或者无证明力的风险。
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庭作证接受询问,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证明力弱的风险。
八、超过上诉、申请再审期间的风险。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上诉的,丧失上诉权,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否则丧失再审申请权。
九、执行程序中的风险。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交纳相应申请费用,否则法院不予执行。
当事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相应义务,将要承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要承担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不遵守诉讼秩序的风险。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不得扰乱审判秩序,否则要被处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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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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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诉讼的风险与可能的应对措施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28当事人若被起诉,则有义务依法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若被诉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意见,被告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被告未能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参加法庭审判,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可以被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则可以被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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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担保人的风险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20我进行了修改以使其更符合要求。 担保人需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只要签订的为正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对担保人承担的还款义务具有司法管辖权。若担保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担保人逾期未还,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冻结。在借贷关系得以解决之前,担保人需持续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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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的诉讼风险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10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则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指的是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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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欠过程中有什么诉讼风险,诉讼风险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债务清欠过程中有什么诉讼风险债务清欠过程中的诉讼风险是: 1、被告不明确具体,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 2、错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风险; 3、漏列被告的风险,减少偿还主体,削弱偿还能力; 4、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生变故的风险; 5、逾期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的风险; 6、证据不充分面临败诉的风险; 7、证据有瑕疵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 8、不按时限举证视为举证不能的风险; 9、无正当理由证人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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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可能会导致诉讼,进而面临坐牢的风险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09通常情况下,拖欠债务未偿还不会引发刑事责任,因此欠债者不必面临法律风险。但若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却拒绝履行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或裁定,或者在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实施恶意抗拒等行为,则情况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欠债人拒绝履行判决和裁定的事实,对其实施15日内的司法拘留。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