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因此,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超期羁押现象较为普遍,而人为地将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范围限缩得太窄,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犯罪的本质与构成要件,将任何超期羁押行为都作为犯罪处理。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提出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具体标准:
1、超期羁押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超期羁押行为导致被羁押者伤害(含重伤与轻伤)或者死亡的;超期羁押并对被羁押者实施暴力、变相肉刑、侮辱行为的;不执行释放被羁押人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监督机关发出的纠正超期羁押通知书,超期羁押达到24小时以上的;多次超期羁押或超期羁押多人的;超期羁押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超期羁押行为构成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超期羁押的实际决定者或直接实施者,换言之,只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被迫执行超期羁押决定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如果说超过这个时间限制的话,变相的进行羁押限制,人身的自由也就是对于当事人造成的一种侵权的行为,所以对此要进行严厉的惩处,才能够防止此种行为再次的进行发生。
一、被羁押人本人超期会得到国家赔偿吗
对于超期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司法机关对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作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羁押措施,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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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看守所超期羁押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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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超期羁押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在超过了法定的关押期限以后,仍然被司法机关或者侦查机关关在羁押场所拒不释放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①和逮捕②的附带性后果。因此,羁押的期限从属于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在实践中,凡超过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逮捕和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都可以界定为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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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罪行为超过羁押期限属于什么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9公安机关逾期拘留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上诉。检察机关逾期拘留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上诉,法院逾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上诉,可以向上级公共、检察、法律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机关上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进行监督和纠正。根据自身情况,不属于特殊情况的,属于逾期拘留行为,确实非法拘留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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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变相的超期羁押情况有哪些情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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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变相超期羁押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的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4、未及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